时间似乎成了最慷慨又最无用的东西,周时攥在手里,任由虚度。
卧室里有面很大的白墙,盯久了快要被吞没,他在深夜下单最早送达的投影仪,然后轮番放映榜单上的所有影片。
肖申克在大雨里张开双臂;程蝶衣在舞台灯光下自刎;阿甘捡起掉落在脚边的白羽毛——
天台上,刘建明说:我想做个好人。
他也像夏绯说过的那样,靠睡觉打发无聊,但总会被梦惊醒。
有时是回到了网球场,将球高高抛起再击飞,然后他变成落地的网球,向下坠落没有终点;
有时是在高速上,他握着方向盘,清楚地知道车子会在下个路口撞出围栏;
有时也很平常,天气很好,他慢慢散步,一个人走到天黑——
醒来时听见海浪声,墙壁被染成深蓝,鲸鱼缓缓摆动尾鳍,破开海面。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又想到了她。
她会有这样的时刻吗?
他希望她没有。
他希望她永远自由快乐。
时间流逝全没在脑海留下痕迹,白墙上字幕滚动,最初一线朝阳洒进来。
周时将窗帘合好,躺回床上,合眼再次尝试入眠。
山地广袤苍翠,她穿青布蜡染的衣裳,扶着头帽,牵着小羊。
那时候她还没有蓝色的头发,也很好看。
秋秋在周五早上问他什么时候到H市,他这才知道是过了五天。
如果忘记有期限,五天该在哪个阶段。
他在傍晚时候出了门,做足刚下班姿态。天阴着,不知道是下过雨,还是要下雨。
查看天气的习惯,原来可以这样轻易就被舍弃。
也忘记周五晚高峰,出租车不是好选择,堵在市区作沙丁鱼。
他将后座车窗按下透气,远远看见一家烟草店,便想起一点薄荷味道。
她留给他的烟,还剩九支,放在家里床头上。
是他新发现的助眠良药。
说不清是因为烟本身,还是因为她身上曾有相似的味道。
车继续缓行,他认出路牌,想起隔街有家酒吧。
招牌酒是蓝色的,味道清冽但薄荷叶有点苦,他在喝完第二杯后撞见一个蓝发姑娘。
蓝发姑娘就住在酒吧对面,她说常去那里喝酒。
今日是周五。
周五晚的人们最喜欢喝酒。
六点半,通往H市的那班高铁开始检票,购票软件上的车票变成灰色。
周时走进Mint
Moon,做第一位夜间客人。
坐进最里面的位置,面向街上行人,又可以看见进门通道,绝佳观察视野。
照旧点招牌酒,给秋秋发消息,临时加班作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