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墨姐姐……”曹顺子低眉顺眼地凑了过来。安墨还在盯着花宜姝看,眼见他们上了岸往城里走去,想起城里还有个反派在,她心里就有些担心起来。“安墨姐姐……”见她不搭理,曹顺子开始给安墨递金子。安墨看也不看就接过来咬了一下,没咬动还换了个地方继续咬,一边嘀咕小侍女拿的什么点心咬不开还没味道,一边望着远去的花宜姝,担心她又要作死。曹顺子:……曹顺子感到委屈,心想安墨姑娘疑心也太重了,他好歹也曾是个有头有脸的内侍,至于拿假金子贿赂她么?咬了一口不相信还要咬上两三口。花宜姝一行人上了岸就惹来许多关注,看见这对带了一群护卫的贵人,百姓自觉避让。一时码头附近便清出一条道来。眼见这一行人气派,尤其是那锦衣公子旁的女人美貌惊人,两名坐摊子上白吃白拿的混混在摊主敢怒不敢言的视线中道:“这些人是什么来头?”这时便有食客道:“听说是北边来的大商人,姓宋,来这儿卖丝绸的,那艘大船七天前就停这儿了。”丝绸?两个混混对视一眼,这可是大买卖。两人低声商量起来。“姓宋的丝绸商,这人可没在少爷那儿挂上名,这可都七天了。”“看他长得獐头鼠目,竟然配那样美貌的夫人,也不怕折了寿。”“正好少爷刚回来,把这事儿报上去,一定能拿赏。”两人猥琐地笑了一阵,大摇大摆地离开了。只剩摊主唉声叹气地收拾那两人糟蹋的吃食,旁边人这才敢说话,“这两人也太无法无天了!整日里吃拿卡要,这还让人怎么做生意?”摊主愁眉苦脸,“莫法子,谁叫他们是刺史公子的人呢?”此时沔州贩猫的集市已经开始了。说是贩猫,其实贩狗的也不少。一路走来,路人不是在争论养猫养狗哪个好,就是在谈论什么品相最适宜。集市人群拥挤,花宜姝和李瑜往里走时,肩膀衣裳时不时就轻碰一下,于是……【养猫好养猫好!猫比狗爱干净!】路人:“狗比猫忠心!能护主!猫太桀骜,不好调教。”【谁说猫就不忠心?猫还能抓老鼠呢!】路人:“男不养猫女不养狗,老话说得有道理啊!”【哪里来的歪理邪说?朕要把他们统统抓了!】路人:“……听说那谁谁家刚出生的婴儿被猫给啃光了脸!”路人乙:“嘶!恐怖恐怖,实在恐怖!”【气愤气愤!实在气愤!究竟是谁一直在败坏猫的名声,朕要彻查!彻查!】花宜姝发现李瑜不但爱看热闹看听八卦,他还总爱在心里放狠话,而且这人放的大部分狠话要么没有兑现的可能,要么默默憋在心里,憋着憋着就给忘了。比方他之前在心里放狠话说把曹公公刺配琼州,好些天过去了,了无痕迹;再比如现在,说什么抓捕彻查的,听起来唬人,实际上就跟安墨嚷嚷着要把写书人抓起来切了吃肉一样,就是说个爽快。。这时不远处有两名男子因为猫和狗哪个更好打了起来,围观者众,还有人下注打赌哪方能胜出。花宜姝于是特意抬头看了李瑜一眼,见他也抬眼朝那边看去,面无表情,眼底却翻涌着想要加入猫狗之争的蠢蠢欲动,她眼珠子一转,袖摆下的手忽然牵住了李瑜。她的手细嫩柔软,落在李瑜有些粗粝的掌心里,像是一块温软的玉。李瑜愣了一愣,回神低头,就对上花宜姝仰头含笑的脸。算起来,自从岳州之后,他们已经有好多天没有好好相处过了。上船后,李瑜顺应天命,冷落了花宜姝两天,之后因为花宜姝来葵水,他照顾了她三晚,那三晚,花宜姝留给他的印象只有苍白的可怜小脸,和不停要他揉肚子的闹腾样子,李瑜给她揉了三个晚上,累得手酸腰疼,白天便直犯困,连给菩萨上香都忘了。此后他忙不迭把揉肚子的法子教给了她的侍女,然后又躲了她两天,今早听见花宜姝来寻他,李瑜实在有些发憷,担心花宜姝又闹腾着要他揉肚子。听说是来买猫,才忍不住跟着一块出来。但是现在,看见花宜姝在人烟熙攘的街市上仰头冲他笑,他心头便微微一动,墨黑的眼眸里染上被惊艳的光彩。【她现在看起来好乖啊!】李瑜心中这样想,一瞬间连前两日不停闹腾的花宜姝也变得可爱起来。“走吧。”他握紧了她,抬脚往前走去,显然把方才在意的争端全给忘了。花宜姝便乖乖跟着他走,低头前似乎不经意往旁边茶楼上看了一眼,那茶楼上正站在个长身玉立的锦衣公子,对上他直勾勾的目光,花宜姝扬眉一笑,刹那间媚态横生,人间颜色尽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