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莉终于饱餐一顿。
这具身体没有吃过辣椒,吃到最后,她几乎是涕泗横流,一边擤鼻子一边吃。
埃里克却没有任何反应,仿佛以前吃过比这更刺激的食物。
薄莉没有多想,毕竟辣椒本就起源于美洲。
原著里,他走遍了整个欧洲,最后在印度学会了可怕的绳索技艺。这样的经历,他去过美洲很正常——说不定,他们现在就在美洲。
薄莉的地理成绩算不上优秀,但隐约记得,法国没有鳄鱼,也没有郊狼。
郊狼只分布在北美洲。
她之前听经理一行人有法语口音,就以为自己在法国,完全忘了十九世纪的美国,也有不少说法语的城市——比如新奥尔良,以前是法国和西班牙的殖民地。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理查德没有独吞登山包。
新奥尔良离巴黎太远了,与其跋山涉水去找路易·威登要酬劳,不如选择跟经理合作。
薄莉强迫自己记住这个教训。
——以后做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她以为这里的人见识少,头脑简单,自己只要稍加推动,就可以让对方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动。
但都是活生生的人,哪有那么容易成为她的棋子?
如果不是埃里克有着非人的力量,恐怕她已经死在经理手下了。
埃里克不会一直帮她,也不一定会帮她。
想要活下去,她必须谨慎,谨慎,再谨慎。
火锅罐头的分量太多了。薄莉吃了三分之一,就再也吃不下了。
埃里克的食欲倒是不错,筷子几乎没有停过。
他的手指极长,灵活而有力,几乎到了令人惊异的程度——不少外国人第一次用筷子吃中餐,都会有些左支右绌,他却显得从容不迫,动作跟她如出一辙。
薄莉这才想起,他不仅是一流的魔术大师,也是罕见的音乐天才,刚好这两样都对手指的灵活程度要求极高。
要是他连筷子都学不会,那才怪了。
说起来,这是他第一次在她的面前进食——吃能量棒那次不算。
跟那次一样,他的面具仅是微微抬起,露出一小片线条凌厉的下颚,咀嚼的幅度不大,缓慢而优雅,简直像受过专业的训练。
想到他曾为国王做事,甚至策划过几次政治谋杀,倒也正常。
薄莉不敢多看他的脸庞,移开视线,没话找话:“……你太瘦了,多吃点儿。”
没有回应。
他也没有停下进食的动作。
应该是允许她继续说话的意思。
薄莉觉得,这是一个跟他拉近关系的好机会。
既然他们不在巴黎,他没有见到女主,性格也没有到发疯的地步,这时候跟他套套近乎,总没有坏处。
她想了想,起了一个容易自言自语的题目:“你知道怎么组建马戏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