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真会揣摩人的心思。”
“比你强那么一点点吧。”
接下来,叙述的时间就到了九年后,也就是发生招待所杀人案的几天前。我一直觉得,无论幸运还是倒霉,我们撞上这桩案子纯粹出于偶然。我们因为囊中羞涩不得不选择住进莲花招待所,而高美前来找我是她的性格使然,如果这些内因不足以构成偶然的话,高美在精确的时间点成为目击证人则是绝对的偶然。重点不在于这个人是高美,而在于目击证人的存在。可是从另一个更高的视角来看,这一偶然并不纯粹,促成偶然的前提,正是因为我们的到来。
赵楠知道有摄制组想要拍摄案件纪录片,担心真相曝光,时刻惶恐难安。她在布施时给胡琛发了暗号,约他尽快碰面。每年一月和七月的21日晚上十点,赵楠会把装了钱的黑袋子放在一个垃圾桶里,这个垃圾桶在倚山别墅外围的山壁边,是进出别墅区都不会经过的角落,他们见面的地方就在那儿。
赵楠把情况告知胡琛,对他说,九年了,你也该走了,还要多少钱?说个数。
赵楠虽然受制于胡琛,但她的交易有条件的——至少她自认为这个条件存在——拿到足够的钱,就永远离开这里。或许她并不觉得我们有能力挖掘出真相,而是想借此机会摆脱枷锁。胡琛捞起尸体埋在山下,被抓了也是要吃官司的,他应该对此有所顾忌。
胡琛同意了,但他提了个要求:与赵楠共度一晚。
我听录音里说到这一段,略微感到惊讶。在这九年中,胡琛并没有亲近过赵楠。随即,我又为自己的惊讶感到惊讶,为什么我认为胡琛觊觎赵楠的身体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呢?如果赵楠所言非虚,胡琛内心的复杂以及他对赵楠的情感就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我果然是个俗人,我大概是小看了一个一无所有的人。
摆脱胡琛比什么都重要,赵楠似乎别无选择。
那天,胡琛早早起床,去了理发店和澡堂,买下一套西装穿上,到莲花招待所开好房间,随后去慈善会找赵楠,告诉她房间号码。可就在返回招待所的路上,他被戚海看见了。反常的打扮让戚海疑窦丛生,他一路跟踪胡琛前往招待所。
胡琛发现来人是戚海,想要关门已经没有意义了。他说他来这里找小姐,戚海不信。戚海本就对他心怀芥蒂,便赖着不走,等好戏上演。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敲门声再次响起。戚海抢着开门,胡琛在门后死命抱住他,同时让门外的人“快走”。胡琛的决心让他爆发出失控的力量,一番扭打抱摔,戚海就这样被折断了脖子。
胡琛拿走了戚海的钱包和钥匙。他逃跑时没有拐进招待所后方错综复杂的小路,而是直奔县道,往元禧寺方向走,因为他必须在半路上拦住赵楠,以防止她误入凶案现场。
赵楠只载了他一小段,他便主动要求下车。他说他杀了戚海,而且被人看到了。
所以我迟早会被抓的,他这样对赵楠说,但是警察不会找上你,你跟我没有关系,过去的九年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他回到填埋场做了两件事:从墙壁的暗格里取出赵楠最近一次给他的还没有来得及找开的钱;把他保存了九年的铃铛放进戚海的房子,从而将金莹失踪案的嫌疑转嫁给一个死人。
赵楠的自白在她与胡琛分别之后就结束了,因此,这两件事是我们从汪磊再次审讯胡琛后透露给我们的零星信息中推测出来的,我觉得这番推测很可靠,最多只有行动顺序上的差别。
听到赵楠的录音,胡琛彻底放弃抵抗,汪磊说,他对赵楠的供述没有异议。
在逃亡的五天里,胡琛走过了七八个乡镇,但没有跑出千桂市地区。他的当务之急是把百元钞一张张用散。他买了许多小东西,买完就随手丢弃,因此他没有像我担心的那样躲进深山。负责联合搜查的当地警方在监控里注意到了他,当即实施抓捕,把他送回三塘县。
如今他的罪状又多了三条:妨害司法,侮辱尸体以及敲诈勒索。赵楠的情况稍稍复杂一些,妨害司法是必定成立的,而故意栽赃的罪名则有可能在未遂和既遂之间摇摆。她有意将金莹的书包作为虚假罪证留在梁皓家里,却因为被胡琛目击产生动摇,进而放弃。但另一方面,她看到了梁皓家院子里的脚印,在明知隐瞒事实会导致梁皓蒙冤的情况下依然选择沉默,栽赃的主观意愿就很明显了。
汪磊说多了就不耐烦了。警察不是法官,我现在说什么不作数,判决的事,有机会的话再告知你们,他用一种随缘再会的口吻说。
之后四天,我开足马力剪辑视频,睡眠时间加起来大约只有十五个小时,以至于在赞助协议签署当天躺在宾馆里呼呼大睡。不过我原本就没有参加的必要,也不适应那种场合,我在场与否对于结果不会有分毫影响。
陈舜打电话告诉我,签署成功了。好日子就要来咯——他拖长尾音喊,那感觉像是跟小希热烈庆祝过一番后还没有消散的余味。我说太好了,多半有点口齿不清,然后扔掉手机继续睡觉。下午晚些时候,他们来敲我房门,要叫我一起去吃饭,我还没有睡醒,但是不好意思扫陈舜的兴,忍着头晕恶心上了车。
我们去了一个农家风情十足的饭馆,吃的却是海鲜火锅。餐厅其实是大户人家的院子,桌子有些在棚底下,我们那张干脆就像排挡一样安置在露天,不过气温宜人,有阵阵晚风吹拂,我的食欲很快就恢复了。院子一侧搭着舞台,上面有音箱和话筒。这家店地处民房集中的居住区,生意和气氛都很好,接连有人上台唱歌。陈舜融入其中,喝几口酒,就上去高歌一曲,小希坐着打拍子。陈舜故作夸张的动作将八十年代的舞台风表现地活灵活现,小希忍不住大笑的同时会看我一眼。
我们三人坐在圆桌边的三等分点上,相互之间有一定距离,在持续不断的音乐声中,我似乎没有什么理由凑过去跟小希说话。
天空变成了暗蓝色。店家点亮挂在棚布边缘的成串的彩灯,那个瞬间,我回想起了采访冯佑时走进山海间客房情景,应该说,我回想起的不是情景,而是感觉,那种期待跟小希两人共处的感觉,可是一会儿就消失无踪了。
我不知道陈舜怎么找到这个地方,我猜是白天签署协议时赞助商推荐的,而这家赞助商的驻地就在岭阳镇工业开发区,如果他们常来这里,也就表示这儿离梁皓当年开办公司的地方不远。
“梁皓回去了吗?”一曲终了的间隙,我问陈舜。
“回去啦,赵楠坦白的第二天就回千桂了。”
“没有去找他儿子吗?”
陈舜打了酒嗝,“不知道。”
梁皓最终还是没有同意接受采访,陈舜也不便强求,现在纪录片有始有终,他已经心满意足。之前口口坚持的以犯罪人物为中心,怕是早就忘了。
不过,梁皓也算是为自己讨回了公道吧。我没有完全弄明白他在革马村那些年所遭遇的种种纠葛,一切皆有起因,但似乎又没有可以言说的东西。
“梦辉,这段时间多亏有你,想不到借来的人力那么好用。”陈舜大笑,“等赞助款到账,我会给你酬劳,包你满意。”
类似“包你满意”的话我从我的老板嘴里听过很多次,它的潜台词是:不要问具体多少钱。
“没事,等片子全部做好再说吧。”
“成片的剪辑和包装有专门的团队来做,我已经联系好了。”他说着,朝我伸出酒杯。
我一时间有点茫然,下意识地拿起自己的杯子跟他碰了一下。这个动作大概表示,我认可从现在起退出纪录片的制作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