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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五章 理欲(第1页)

第515章

理欲

理欲之辨,即伦理道德与人们物质精神生活欲望之间关系的争论,是宋明时期伦理思想争论中的核心命题之一。

不过由于今日的太学之会是群体论战,所以自然也有其他人说话的机会,姜星火抛砖引玉之后,并不急着用“破窗”来论证些什么,更不急着先请神开大。

解缙沉吟刹那,一马当先道:“好荣恶辱,好利恶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皆是生于人之情性者也,故此欲不可去,应养人之欲,给人之求。”

对于头马的积极表现,姜星火相当满意,若是事事都要自己亲力亲为,确实未免有些太累了,还是有人帮衬着冲锋陷阵比较好。

解缙引用的基本都是荀子的观点,也就是肯定人们正当的物质欲望,认为物质欲望是君子和小人的共同要求。

实际上,理欲之辩渊源于先秦,是儒家内部一个经典辩题,只不过以前吵得没有这么厉害,没有彻底把天理和人欲进行二极管对立。

反方辩手这边,则是汪与立接替刚才趟雷趟了个灰头土脸的杨敬诚出场。

实际上,实力最弱、资历最浅的杨敬诚,刚才也有这个觉悟,毕竟关学传到他这一辈,实际上就只剩下一个门楣了,真到了关键时刻让他上,他肯定掉链子,所以前面不太体面的试探工作,还是主动承担起来比较好,好歹还能留个印象分又不太得罪人,在这种盛会中有点参与感。

“此言谬矣。”

汪与立同样跪坐的很板正,一派老卫道士的风骨,看起来义正严词的反驳,但很快,就让人觉得不对劲儿了。

“《论语·尧曰》有言,欲而不贪,君子谋道不谋食,‘好荣恶辱、好利恶害’固然是君子小人所同,但君子所寻,又岂能与小人相同?”

高逊志眉毛一挑,不漏声色地看向汪与立。

好你个老小子,我们中出了叛徒!

而杨敬诚也是同样一怔。

看起来汪与立回答的没问题,为何二人会如此?

这就不得不说一说金华学派在学术光谱中的定位了。

汪与立作为掌门人的金华学派作为承担过鹅湖之会举办工作的高门,在如今大明的思想界,属于是那种既有底蕴又有实力的学派,上百年来开枝散叶,积攒了不少家底,但也正因发展时间过长,所以现在的金华学派,跟南宋时期的金华学派,还是有些似是而非的。

在南宋时期,金华学派是浙东事功学派的一支,与永康、永嘉学派同气连枝,主张“经世致用”的事功之学,但在一切具体的学术观点上,则与理学、心学都有调和折中的地方,在学术光谱上的属于那种实学里偏右的存在。

但随着世事变迁,南宋时期实学、心学、理学三足鼎立的局面被打破,并且呈现出了一去不复返的架势,永康、永嘉学派纷纷树倒猢狲散,主张实学的浙东事功学派只剩下了金华学派这一支,而程朱理学则彻底压倒了心学、实学,成为了官方指定考试学问,也就是官学。…。

因此,金华学派不得不掉头,开始修改自己的学术观点,在学术光谱上从实学偏右,变成了理学偏左。

但是学术纷争这种东西在南宋实学、心学、理学三足鼎立的时候,金华学派因为不够激进,所以经常被永康、永嘉学派狂喷软弱;而到了实学彻底失势,金华学派被迫融入理学,却又因为观点靠近心学、实学,被传统的程朱理学卫道士们狂喷偏激,道统不纯。

所以怎么都是被嫌弃呗?

而在“古今王霸义利”三辩后,汪与立也是有所反思,世事易变,金华学派这艘大船,到底要不要调转船头,重新回到过去的航道上,作为当年的实学三大家之一,重回实学旗帜下,是一件值得思考的事情。

正是因为存了这份重新改换门庭的念头,汪与立才用了孔子的论点,而不是孟子的,孔子的观点更加中庸平和,而孟子和荀子才是理欲之辨的对立观点。

而在理学的捍卫者们看来,卫道不纯粹就是纯粹不卫道。

眼看着汪与立软弱的态度要坏事,高逊志马上出手了。

“天理,人欲,相对也。所谓‘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道之所在,岂能混淆?”

高逊志虽然被姚广孝和姜星火拿捏了一番,但正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歪,在这种卫道原则上面,高逊志还是要站在对立面的,而且是绝不会动摇的那种。

金华学派家大业大,确实要有所顾虑,而高逊志虽然也开书院,但跟金华学派不是一码事。

高逊志的观点,就是着重阐发孔孟思想,强调大道和天理,轻视功利和物欲,认为只有做到轻视功利和物欲,才能防止人心生乱。

这边解缙继续回怼:“先圣有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让生于有余,争生于不足,世上岂有只存天理而无人欲的道理?夫饥寒并至,而能无为非者寡;然则温饱并至,而能不为善者希若无一扇窗户遮风挡雨,王叔明便是心中再笃信天理,恐怕也得被冻死吧?天理终归是不能代替遮风挡雨的,而要我看来,王叔明不仅需要窗户,还需要玻璃窗!整个大明百姓,都需要一扇玻璃窗!”

这就是要充分主张发展经济,鼓励人们合理的物质欲望了。

“不可,既有纸窗可遮风挡雨,何须各个要一扇玻璃窗?”

高逊志开始上强度了:“苟存无欲,则虽赏而不窃;私欲苟行,则巧利愈昏萁子昔年劝谏商纣王之象牙筷,难道不是这个道理吗?”

嗯,高逊志说的就是后世比较有名的“象牙筷定律”。

殷纣王即位不久,命人为他琢一把象牙筷子,贤臣萁子说:“象牙筷子肯定不能配瓦器,要配犀角之碗,白玉之杯。玉杯肯定不能盛野菜粗粮,只能与山珍海味相配。吃了山珍海味就不肯再穿粗葛短衣,住茅草陋屋,而要衣锦绣,乘华车,住高楼。国内满足不了,就要到境外去搜求奇珍异宝,我不禁为大王您担心,这样注定会消耗国力,恐怕天命不在大商了。”…。

果然,故事的最后,纣王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益收狗马器物,充仞宫室,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因此百姓怨而诸侯叛,亡其国,自身赴火而死。

至于历史的事实是不是如此,现在哪怕有甲骨文的出土,和民间龙骨的收集,也难以考证了,但这个故事确实是很经典的物欲升级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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