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鸳写写停停,以每小时一千多字的龟速攒稿。
下午茶特别好。
这吸引了他很大的注意力,也刷新了他对甜食的固有印象。
原来小蛋糕可以这么好吃,一直吃也不会腻,以前偶尔买的小蛋糕都被比到泥里去了。
有钱的生活真好。
连鸳更有动力,用手机打字竟然也写出了不亚于用电脑的工作量。
深秋,天黑的早。
他整个下午除了去洗手间再没下过地,写完稿校对完上传后才松了口气,站起来一活动,整个身体的关节都有响动。
已经七点半了。
六点的时候南亭来问过连鸳要不要吃晚饭。
连鸳那时候正灵感爆棚,下午茶很顶用,也不饿,就说不用。
现在就有点饿了。
还是同样的点菜流程。
一多半的菜连鸳都没见过,但他记得昨晚在包厢时的菜都很好吃,名字不太记得,长什么样倒有印象。
同样的菜他要喜欢吃,可以一连吃到腻。
这次就点了和包厢一样的菜,因为菜量不大,点了两荤两素一个汤。
其中只有一道虾是自己想吃,其他的菜都是昨晚包厢同款。
菜上的很快。
连鸳才端起碗孟放就回来了。
南亭给孟放掀开帘子,接过孟放随手脱掉的大衣,挂好衣服后还站在原地。
连鸳看到孟放眼睛一亮。
手里的碗往上托了下,做展示一样:“你吃了吗?”
孟放吃了点,还是饭局,没什么胃口,看到连鸳献宝一样,就道:“没有,一块儿。”
又叫了几个菜。
注意到餐桌上的菜和昨晚重叠,特意叫了一条鱼。
连鸳挺高兴,鱼他也爱吃。
后来还有点吃撑了。
两人边吃边说些下午的事。
连鸳不太会分享,但孟放问他就会说的比较细致,阳光、敲手机时间长了有点疼的手指头,好吃的下午茶。
明天是工作日,孟放腾不出空。
看了看连鸳的手指头,捏了捏:“这里风景挺好,明天出去走走?想住多久都可以。”
会费不菲。
这院子只要孟放要一天,就属于他。
看得出来连鸳很喜欢这儿。
他也喜欢。
往常偶尔过来休憩的一个普通地方,此时倒觉得多了很多趣味,灯火好,饮食尚可,人最佳。
像养了个小雀儿。
正在兴头上的心头好,总想捧在暖和亮堂的地方,喂最好的食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