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那还用说,当然是秦王殿下您了
秦王好了。
祛血丹的效果极好,不仅服下立刻见效,第二天就已经完好如初。
对于修仙者而言,凡间的瘟疫面对过许多种。
而凡间不是没有修仙者的,事实上凡间有着大量的修仙家族。这些修仙家族把控着许多的凡人城镇,为各大宗门挑选着上好的修仙苗子,扶持一些凡间势力等等。
自然,诸如各类瘟疫,尤其是妖兽引起的瘟疫,早已有应对之法。
只是单凭个人想要解决还是麻烦。
那些修仙家族比起散修可要厉害多了。
而且,也正是因为有这些修仙家族的原因,区区一个练气几层的底层修士就想在凡人界作威作福是不太可能的。
不然,许多练气两三层的修士,早就回归凡人界,享受清福去了。怎么还会真的想在一介宗门里面当一个天天挖矿的杂役?
其实当初的清河坊市就有许多凡人。
天水坊市这边修士要多不少,但依旧有很大一部分是凡人组成了坊市的勾勾角角。
所以,有此类丹药属实正常。
“秦王殿下好生休息。”牧野扫了一眼,知晓秦王已经生命危险后,打算离开。
“等等!”秦王依靠在床上,略微红润的脸颊多了几分别样的味道。
“?”牧野转过身。
“你刚才给我吃的是什么药?”秦王眼眸低垂,似乎不想直视后者,“应该…很珍贵吧?”
这瘟疫当年无药可治,纯靠时间挨过去,死了不知道多少人。
由妖魔引的各种疾病,这些年并不少见,有些可治,有些只能等死。
妖血瘟到了后期,运气好的,直接死亡。运气不好的,据说有可能会变成类妖魔般的生物,与妖魔为伍,以人类为食,属实可怕。
就算是朝廷,当年也是召集了天下不少名医,想要根除此病,以防妖魔势大。
只是研究了许多年,都没有结果。
也是那时候,她接触到了一个名叫药王谷的江湖门派,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
可学得越多,才深知此病难医。
最好的处理办法,其实就是在病前,将病患直接斩杀火化。
“珍贵?”牧野沉吟道,如果换做一开始的杂役弟子,此丹药价值两枚灵石。
那可珍贵了。
毕竟杂役弟子一年也就赚几块灵石而已。
【1,此物虽珍贵,但与秦王的金贵之躯相比,不值一提。】
【2,你说呢?此物万金难买。怎么,秦王殿下莫非要报答我?】
【3,现在算是珍宝,之前只是寻常之物】
【4,……】
牧野想了想,选了2。
说起来,对你个女主,都有类似挟恩图报的选项。
只是每个女主的反应都不太一样。
最真诚的,当是云夫人了,说报答就报答。
其次是沈青婵,最后是那位洛剑,反应最是模棱两可,给人一种永远都猜不透的感觉。
但无一例外的是,选择此类选项,如果好感足够好,一般不会掉。
如果好感不算高,就会掉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