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庭院的男主人,却睁着双眼,直到月色渐渐为晨星启明的璀璨光亮所代替。
他平静地唤童儿进来为他换衣,又擦了牙、净了面,凉水使他微痛的双眸舒服了几分。他整理着身上那一袭属于低阶官员的青衫,准备走向那座巨大的皇城,开始又一天的视事。
童儿熟练地将案上残留的纸张灰烬拭去,那张几案重又变得清爽干净。笔墨的旁边,只放着两卷佛经。
然而,纸张易焚,愚痴难断。佛经可读,贪爱难除。
他最终求得了按察幽州的机会。
然后……他去见了她。
注释:1传闻王维发明了破墨法。2“草木敷荣,不待丹绿之采,云雪飘扬,不待铅粉而白”,出自《历代名画记》。3趋庭是郑虔的字。
不梦闲人梦酒卮
我酒量很大。真的很大。
唐朝的酒度数低,理论上,我比后来杜甫写的《饮中八仙歌》里的那八位,都更接近千杯不醉的境界——包括诗中“饮如长鲸吸百川”的李适之。
但这些天,我好像一直醉着,从来没醒过。醉了便睡,睡醒再饮。醉到不辨晨昏,醉到把帷帐扯下来当被子盖。
心与眼,俱是迷茫一片。
和安重璋分享了安史之乱的惊天秘密后,我就非常、非常地信任他了。
我得承认,我识人的能力一向不行。康九娘接近我别有目的,绮里看起来是个爱诗如命的人,却也藏着长长的獠牙。所以说,在这个时代,在能够称为“朋友”的人里,安重璋是我目前最信任的人之一了。然而现在,连他也劝我认清现实,不要再念王维,我……
怎么说呢?除了喝酒,其实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
或许有一个选择:安心接受这份被塞到我嘴里的录用通知。
这份工作,薪水丰厚到超出我的想象,社会地位也绝对够高,工作量又低,除了7天24小时随时待命的工作制,以及很难辞职之外,没什么缺点。这位雇主特别慷慨,绝不会解雇你。你什么都不需要担心了,公司会解决掉你的一切后顾之忧。不能辞职也没关系,亲友们都说,这家公司,是你可以好好待一辈子的所在。
这家公司,并不在我最想去的行业。诚然,无须讳言的是,我也考量过,换一个行业,好像并不是全然不可接受的事。安重璋不也是这个意思吗?
但是,可以就此将一辈子的每分每秒都卖给这个行业、这位雇主吗?再好的工作,要24小时待命,还不能辞职的话……
“到底是这个公司太像牢狱,还是……我太矫情?”我又喝了一口酒,认真地自问。
但也许,我只是发出了一句模糊的咕哝而已。
因为,李适之坐在对面,叹着气道:“牢狱?郁卿……你是问那个胡女的事吗?”
——那一日,绮里被送往牢狱的途中,有人将她劫走了。
我摇摇头,没有关心。
“你……罢了,喝些茶汤罢。”对面的人似乎在喊人来煮茶。我用手撑着地面,努力站起。
“你要做什么?”他也起身,扶住我。
我踉跄着,走到榻边的奁箧旁,找来找去:“有茶……”
“好好,我来找。”他让我坐在榻上,在奁中摸索了一会儿。
然后……
总之,在我下一次比较清醒的时候,我已经身处一间很豪华的居室之中了。
“此间是……”我用手背抹了把脸,望着帐钩上垂下的银薰球。大概是我坐起的动作给床榻带来了少许震动,薰球缓缓转了几下,看得我发晕。
陌生的侍女递上干净的手巾,恭敬道:“是节帅的馆舍。节帅忧心娘子,就将娘子带回来了。”
“……知道了。”
我洗了脸,洗了澡,刷了牙,更清醒了一点。但我现在不太喜欢清醒的状态。这种状态下,一天的时间会显得更长,或者说,太长了。一天是可以很长的,我甚至想不到该怎样填满它。于是,我让侍女拿酒来。
侍女为难道:“节帅说……”
“又是节帅。”我打断她,“节帅有没有说,来日我便是你们的主母?你只听他的,不听主母的吗?”
侍女张了张嘴,跪了下去:“不,娘子,奴……”
“不……我错了,对不住,对不住。”我伸出手,去拉她。
她惶惑地出了房间。
我竟然成为一个倚仗身份,欺凌奴仆的人了。我还是21世纪的人吗?又或者,我这样威胁她,代表着……我也有点想要这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