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煜也不禁哑然失笑,的确,如果是大型挖掘现场,卸岭这词儿倒是还挺形象的。
“前边说了,盗门在唐朝的时候算是统一过,大家都认同一个门主,可毕竟幅员辽阔,如果遇到江湖救急或者找人帮手,再有就是同行撞见了,这要怎么判断对方是不是自己的同门呢?是以盗门中人,收了徒弟之后,就要在他们的右胸上,刺出一个花纹图案来,有了那个图案的,就一定是盗门中人,这样狭路相逢,也不至于自己人打了自己人。可蒙元之后,南北盗门出现了分歧,南方盗门的,就又在左臂上增加了一种新的花纹。具体是怎样的纹路我就不跟你细说了,总之,只要这两处刺青在,并且纹路对头,那么此人就是南方的盗门中人。而北方盗门,则是在脚底下做了些文章,道理是一样的,总之是为了区分南北方的盗门。刚才那两具尸体,他们被野狗统一啃咬的部位,就是典型的南方盗门的刺青部位。”
程煜明白了,这倒是外行人永远不明白,内行人一看就懂的方式。
“可是,大哥,那些刺青都被割掉了,又被野狗咬成那样,你又是怎么能肯定那俩人是土夫子呢?”
“首先,是身材原因,土夫子的双臂膂力过人,毕竟是经常做大面积挖掘工作的,遇到地宫还得搬动石块,他们发力的方式跟普通壮汉或者练家子不同,是以他们的胳膊多少都有些变形走样,你看不出来,但我一看便知。其次呢,就是我刚才说过,倒斗的人,他们几乎不愿意跟盗门任何人合作,只是自己成群结党,所以,他们虽然跟南方盗门的人同样刺青,但刺青的位置却略微有些不同。大致的都是右胸和左臂,但是高低方面,跟盗门中其他人略有不同。这一点,就连盗门中人看了,也未必能分得出来,但你哥哥我是摸金校尉的后代,所以……”
程煜暗暗的翻了个白眼,心道这特么是值得骄傲的事儿么?要不要我再夸你几句?
“如果只是一具尸体,又被野狗啃成那样,我也不敢打包票。但有两具,就可以相互比较一番,自然就能得出那两处刺青原本的位置,是以我也就能看出这二人的身份必然是南方盗门的土夫子。”
程煜当然不会怀疑什么,他看着孙守义说:“所以说,这俩人跟你怎么也会有些关系吧。”
孙守义满脸苦笑,说:“我的程老弟诶,这俩人一看就死了至少三天了,我昨天中午才回到塔城,你告诉我,我要怎么跟这俩人扯上关系?”
程煜摆摆手,说:“我不是说人是你和王雨燕杀的,但这俩人肯定不是本地人,甚至不是周近几个县的,这一点没问题吧?”
“这俩是湖广的,当然不会是我们附近的,远着呢。”
“塔城一贯太平,又怎么会有土夫子跑来呢?就算是要刨坟掘墓,他俩跑城里来干嘛?你别跟我说这俩土夫子是进城找客栈投宿的。所以,他俩进城就只有两种可能,那就是已经得手了要进城销赃,又或者是进城跟什么人见面。而如果是得手了要销赃,似乎看起来比较容易产生黑吃黑的事情,可这俩在塔城人生地不熟的,为什么要在这里销赃呢?这不是给自己找事儿么?如果是我,在城外顺利的完成了一次盗墓工作,我肯定带着那些值钱的玩意儿回我熟悉的地方,找熟悉的人帮我卖掉。这就像是当年那几个找你帮忙的土夫子一样,他们若是不认识你又怎么敢试图在塔城销赃?”
对于程煜的分析,孙守义点了点头,表示赞同,这俩人肯定是进城来跟什么人碰头的,但也不知道是碰头的人杀了他们,还是另有他人。
“塔城原本也不是化外之地,毕竟当年有你爹还有我爹,盗销一体。可是,随着俩爹都死了,你又被通缉离开了塔城,咱们塔城已经没有这个行当了。现在,却偏偏有两个土夫子跑了来,要么,他们是冲着你来的,要么,就是你跟王雨燕回来也是为了等某些人,而这俩土夫子,就是来见你们等的那些人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