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
阴暗空旷的客厅,两位俊美的青年,法阵黯淡的光辉,加上大厅中央伫立的山羊骸骨。无论怎么看,这画面都十分邪异。
……前提是,忽略他们在干什么。
忒斯特一手拿着先前购买的黑斗篷,一手拿着小猎刀,哧啦哧啦撕扯斗篷边缘。诺尔则手捧新鲜卷心菜,跟那具山羊骸骨讨价还价。
“这可是顶级旅店的卷心菜。”诺尔强调,“叶子还带着露水呢,半点枯干的地方都没有!”
“咩——”
“我知道,想拿你的头骨挺过分。可是相信我,我只用拿走一半,它还能长回来。”诺尔苦口婆心道,“要不两个卷心菜?”
“咩咩咩!咩咩!”
“四个,再多给你一个。当场吃完?当然没问题。”
山羊骸骨咔叽咔叽啃完四个卷心菜,这才老实地低下头。诺尔双手抓住蜷曲羊角,稍稍用力,头骨上半部分被他卸了下来。
骷髅山羊晃了晃脑袋剩余的部分,无声地沉入地面。
诺尔拿起早已准备好的皮绳,将那头骨利落地改成面具。紧接着,他拿出从后厨要的新鲜猪血,将其反复涂抹在头骨表面,保证每一条骨缝都浸透血渍。
凌晨三点多,两人终于结束了各自的工作。
诺尔脱去其他衣物,穿上忒斯特特别改制的黑斗篷——如今那斗篷沾满尘土与血渍,下摆拖地,边缘全是裂口,看起来挺像那么回事。他拉上斗篷兜帽,戴好山羊头骨面具。
肉身化解除。
漆黑的头骨眼窝中,骤然燃起青色火焰。
“哇。”忒斯特真诚感慨。
“待会儿我再往袍子上缝些指骨。”诺尔给自己的骷髅手套完手套,原地转了圈,“怎么样,骑士先生,有没有其他建议?”
“简直完美。”忒斯特摸摸下巴,“就是有些朴素,你需要一点儿能唬住城主的东西……哎,稍等下。”
忒斯特大步跑回自己的卧室,他再出来时,手里多了条造型古朴的红宝石项链。那正是他们从巫妖副本取得的,属于“无名王者”的古老宝藏。
破旧黑袍、黄金古董、血一样的红宝石,再衬上灰暗羊角和羊骨面具。诺尔仔细打量镜中的自己——俨然一只强力精英怪,他这个制作人都看不出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