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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大家吃过饭,顺其自然必定要去酒吧,我的确不太想去,跟方俊嘟囔了几句,起先方俊倒是很爽快,就要答应的时候,胖子凑过来。“弟妹,你还没见过我们老大吧,怎么现在就走,也太不给方俊面子了吧。”胖子调侃说道,我正要极力推脱,不知是谁说了声。“老大来了。”我的视线就被定住了,不能移动,不能思考,只是呆呆地看着,酒吧昏暗的走廊里,我还是清楚的看见了他,熟悉的陌生人。高中最后一个暑假,我无数次幻想着能在大学里遇到骑着白马的王子。而当我第一次迈进大学的校门时才发现,一个学校的帅哥和美女比例完全是反比的。看到形形色色的人,我的方向感几乎为零,正当我发愁如何去报到的时候,一位漂亮的姑娘向我走来,我知道她一定是来帮助我的。“小学妹,你是哪个系的啊?”我的普通话总是带着地方口音,我是南方人,南方人说话就像唱饶舌。“我是中文系的。”我吐着绕口的普通话,在这样的美女面前,我都不敢抬头。“正好啊,我也是中文系的,我可是你的学姐哦。”这个时候基本的礼貌还是有的,我颇为激动地说了声学姐好,只听到她轻轻地笑声。“文茜”这个好听的男声从我身后传来,我下意识回了头,只知道心脏砰砰砰跳得很快,只一眼,我就明白了什么是白马王子,那一天我永远记得他穿着白色上衣,栗色的短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样子。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中文系乃至全校的风云人物,学生会主席和校草,学生会主席是校草,这对每一个大学女生来说是最美妙的存在吧。我稀里糊涂的要了文茜的qq号,和文茜维持了长达四年的qq联系,只知道每次和文茜聊天的时候,我最想知道的便是文茜口中的刘明晓,刘明晓就是那个学生会主席。因为文茜的关系,我在学生会有一个挂名的闲职。几乎是不怎么在学生会活动的,但是每次开会的时候我总是最早到的。每次开会的房间的门还没开,我总是在那条空旷的走廊里静静地等着,开门的总是刘明晓,每次目光追随着他从大门进入,然后不见踪影,然后从走廊的那头出现,光听他说话就有一种安心的感觉,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好听一些。“学长好。”我其实性格蛮内向的,尤其是面对这样的一个大帅哥。久而久之,在大学中,我也学会了如何用最无所谓的语气说出自己在意的话。再后来,我也会说,“我喜欢等着帅哥开门。”那时候他总是淡淡一笑,一点也没放在心上,也是,爱慕他的学妹有多少呢。其实,很多人都知道文茜和刘明晓的关系,我也问过,文茜则是否认的态度。说实话,第一次见到文茜,总觉得她是一个气质型美女,实际上她的确气质超群,颇有见识,我心中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真的很般配。听别人说文茜是有男朋友的,一开始大家都会觉得文茜和刘明晓是才子佳人的关系,直到某一天,文茜有个富二代男友的消息在校园里已经是众人皆知的秘密时。佳话就已经不再了。我还没来这所学校时,文茜和刘明晓确实是一种暧昧的“同事关系”,因为这种关系,大家调侃,有文茜的地方,离刘明晓也不会太远。进入了文茜的圈子,也就是进入了刘明晓的圈子。期间,也会有不少流言蜚语,左右不过文茜是为了富二代男友的钱,抛弃了刘明晓,而事实是什么,没有人知道。再加上刘明晓一直没有正牌女朋友,大学的女生们口中的文茜就更加不堪了。不去做,不去想,我和文茜不过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不讨厌她,甚至有些喜欢,她似乎是我的一个目标,我希望比她更优秀,事实上,这仅仅是想想而已,直到他们大学毕业,彼此失去了联系,然后我毕业了,在大学生活中,没有留下些许涟漪。我也渐渐放下这心动的感觉,淹没在人潮涌动的大都市里。其实,我也算不上是那种痴情的女孩,甚至心里是骄傲的,我从不曾主动告诉过他,“我喜欢你”,做过最疯狂的事情,就是在玩真心话大冒险时选择了真心话,有人问,“在现场的人中,你的理想型是谁?”“当然是又高又帅的刘大人。”刘大人是学生会里大家对刘明晓的称呼,其实这么回答的,我不是第一个人,我可以很轻易地说出来,大家都在调侃刘明晓,“怎么办,这么多美女选你哎。”每个人都当做是笑话,笑笑而已,只有我,在无人的角落通红了脸。那一年,我大二,他大四。而那一次,也是我最后一次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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