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俯视着他,看他一身狼狈地跪伏在我面前。
「你不该杀了小七的。」
「谁是小七?」
对于他来说,不过是蝼蚁。
「我当初怎么会相信你会成为明君呢?」
他目眦欲裂地试图抬起头,又被狠狠按下。
「退位吧,你可以少受一点苦。我要你立刻宣楚贵妃的孩子为新皇。」
齐源竟还能笑出声。
「他才三岁,当得了什么皇帝!」
我也笑了。
「你这朝野,随便拎一个出来摄政都能比你做得像模像样。」
「难道是你吗?你这种脑子空空,随便说点就能信的莽夫,蠢货,我其实烦死了你,做什么都以为是在实现什么理想抱负,我早就该除掉你!」
掏了掏耳朵,我示意暗卫松开他,抬手揪住他的衣领将他提溜起来。
「我可不行,家里孩子粘人得很,每天都要娘亲抱抱,爹爹骑木马……啊,你还从没过过这种日子吧?说起来唯有这一件事,我要感谢你。」
齐源霎时变了脸色。
「苏婉她果然没死!」接着便是咬牙切齿,「你们这对狗男女!!」
事到如今,没必要再和他费什么口舌。
我废了他的经脉,留着他一条命,给楚贵妃,还有无数死得悄无声息的蝼蚁家人好好折磨。
青石板上落满了花瓣。
过了桥,我便看到那抹窈窕身影在窗前忙碌。
她的母家最后为她做的,就是寻了具新死不久体态相似的尸体将她换了出来。
我和她在巷口住下,楼下开了酒铺,楼上是她的胭脂坊,这两年愈发像一对寻常夫妻。
苏婉见我回来,两手一摊,将两盒胭脂递到我面前,兴奋地问我:「新研制的樱花红和桃花红,哪一款好看?」
说实话我没看出这两盒有什么区别。
避免拂了她兴致和我置气,我立刻转移了话题:「哎,他说我俩是狗男女。」
苏婉愣了愣,「谁啊?」
良久回过味来,气愤地跺脚。
我俩的孩子闻言,扔了小木马在地上边爬边学狗叫。
怎么看起来不大聪明的样子,该不会是随了我。
苏婉放下胭脂,扯我衣袖。
「干嘛去?」
「再生只小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