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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再次苏醒时,他卧于矮塌,眼前是名憔悴美妇人,脚边趴着一只垂髫小童。见他醒来,二人齐齐恸哭。罗斯喜茫然伸手,接住美妇人冰凉颤抖的手指,喃喃唤出一声:“娘……”那段时间,保康门桥附近的街坊,可是有些闲谈的故事。说是那罗家二郎,酒后失足坠入蔡河,被人救起后便得了疯病,整日魂不守舍在附近游荡,遇人便问:“你可能看得见我?”,仿佛被什么野鬼孤魂上了身。他家里人怕他吓着邻居,便把他五花大绑关在屋里,谁知他不停嚎啕哭喊,喊到口中咳血都不止。罗郎的母亲见他这样,哭得要昏死过去,说什么也不让人再绑他,扑上去撕扯他身上死死捆着的麻绳,手指甲都崩断了。所谓母子连心。看见母亲十指崩裂,血流潺潺,罗家二郎突然不疯了,呆坐片刻后潸然泪下,沙哑着嗓子问:“娘,痛不痛……?”母子二人抱头痛哭。罗郎自此神智归来,犹如常人。从那之后已有两年光景,再没人见他发病胡闹。时人以“罗郎哭母”四个字来传颂这件事。说起这位罗家二郎,事实上,他失足落水前便颇为阴郁,不喜与人交往,听说偶有不顺心便要生气寻死,他犯疯病这件事,没有什么人觉得突兀。但自从被母亲唤回神智,他却性情大变,神采奕奕,心平气顺,常以笑脸迎人。人们这才发觉,一直垮着张丧气脸的罗二郎,竟有张颇为周正俊俏的脸庞。见过他的人,无一不感叹此事的神奇。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天数,机缘巧合下,正和了罗家二郎的名字:斯子多喜多福——罗斯喜。罗斯喜的确曾疯过一阵子。任谁突然被两世为人的记忆吞噬,大脑都会被搅成一团浆糊。他这具身处大宋年代的原身似乎本身就有些疯病,如此一来便不受控制,如行尸走肉。直到他亲眼见到母亲跪坐在他身前,为了救他而十指流血,那股从灵魂深处传来的哀恸、悲伤与自责终于让他神智归位。二十一世纪的罗斯喜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从小没有跟父母生活在一起,亲情冷暖早就经受够了,但看到李春秋哭得通红的双眼、血肉模糊不停颤抖的双手,他脑海中又有无数破碎的片段闪过:那眉目柔和的夫人曾把尚在襁褓中的自己抱在怀里,小声哄睡;儿时午后,她提着浸泡过泉水的帕子替他擦脸;少年时,她抱着他,在他每次发疯后哭泣哀求……这些回忆也都是真的。一个是罗斯喜、另一个也是罗斯喜,他们本就该是一个人,何必要相互撕扯,让母亲担心至此?自此之后,一副躯体中的两段记忆终于合二为一,那股在他脑海中横冲直撞的疯劲儿,像被阳光洗刷过一样,阴霾逐渐散去,罗家二郎的性情逐渐偏向那个磊磊落落的现代人。他不再管什么黄粱南柯梦,入目即为现实,他要活在当下!只是,两世为人,这名字听起来实在别扭……二十一世纪时,他父母给他起名实在不上心,脑筋一热,借来历史上非常著名的美国总统的姓氏,改了个字,叫他罗斯喜。这名字不够土气的,他从小没少被人嘲笑。结果宋代这一世,这破名字竟然也有些说头。那是在二十年前,他们还在老家蔡州。罗夫人产子后,家里来了个骨瘦如柴的老方士化缘,罗斯喜的父亲看他狼狈可怜,便送给他满满一大碗粟米粥,还附带二两鹅肉,一两酱腌菜。老方士感念罗家的仁厚,听到屋里传来罗家幼子的哭声,捻须掐指,留下“斯子多喜多福”六个字便消失了。后来罗家小儿三岁时独坐房中,家中走水而毫发无伤,罗家爹爹想起那个方士的话,顺势给他取了个大名叫罗斯喜。后来罗斯喜坠河发疯,疯了又好,可不是又合上了“斯子多喜多福”这条判词!罗斯喜这名字起得不能再贴切!可事到如今,罗斯喜本人可不愿意。他反复叮嘱大家,要对他以表字相称,喊他为“罗月止”,亲人或称其小字“阿止”,总之不要再叫罗斯喜了!笔者感其执念。从这一行字之后,只要不是记录旁人言谈刻意而为之,便统一以“罗月止”三字称呼他。罗氏一家是在天圣九年,即罗月止十一岁时从蔡州移居开封城的。罗家爹爹罗邦贤散尽积蓄,以三千贯巨资,在保康门桥东购入了一套小宅。这地段往北比邻孔雀门,往南临蔡河,再往南近太学与国子监,是为寸土寸金的学区房!三千贯还是捡了漏又兼户型小,按购房的正价,估计要四千贯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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