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曼颐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默恒是表哥的名字。
三妈一直在扯她的袖子,扯得于曼颐转头看她,神色显出不理解。于沈氏暗示无果,只能偏过头,眼神狠着而语气含笑:“曼颐,快跪下向你未来的公婆请安啊,你这孩子,怎么一点也——”
她伸手去掐于曼颐的胳膊,却被后者动作轻微地闪开了。于曼颐用余光看了一眼座上那对儿局促的夫妇,不冷不热道:“当然是要跪的,不过到时候三书六聘,花轿上门,我奉茶改口,那跪得就很合乎礼仪。现在这样,随随便便就跪下,对二老也太不敬了。”
于沈氏一时哑着。
于曼颐又说:“三妈也不告诉我一声,就这么把我带进来。这毕竟是我未来公婆,我连梳妆打扮都不做,风尘仆仆的,真不怕别人觉得咱们于家不懂礼数。”
她一席话说下来,说得于沈氏脸色十分尴尬。于曼颐低着头,又冲表哥的父母说了几句不冷不热但礼数周到的话,就从堂屋离开了。
迈出门槛的瞬间,她听到三妈声音带了几分尴尬,解释道:“于家的小姐,教导就是这样的。堂哥堂嫂,我先给你们安排住处,等明日于老爷回家,咱们规规矩矩地见面……默恒的学习怎么样了?”
于曼颐转了个弯,就听不到那对夫妇说话了。她站着想了一会儿,只觉得那对夫妇看起来特别的局促。
表哥父母是于沈氏的娘家人,她于曼颐又是他们未来的媳妇。定亲都定好了,若只是路过绍兴拜访未来的亲家,于曼颐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好局促的。
她敏感地意识到了一些怪异。
…
于家好久没有宴请宾客了,这一次宴请表哥的父母,也是三妈的娘家,菜式不如先前招待宋麒他们丰盛。
于曼颐抱着手臂看了一会儿,也不知道是因为于老爷没把他们当回事,还是因为于家的帐的确不比去年了。
饭桌上照例得推杯换盏,今日的于沈氏可谓特别地雀跃,特别地张罗,特别地得意。这是一场她筹划多年、日思夜想的团圆,她娘家终于来人了,连带着她那个留洋的贤侄也要毕业了。她收养的女儿去年时不时地逆反她,今年也终于老实了。
太好了,太好了。等到夏天一到,贤侄毕业,回来一定能得到于老爷的重用——
她生不出孩子怎么了?老公不成器又怎么样?女儿女婿全是自己的人。于家在沈默恒身上花了那么多钱,以于老爷的做派,一定会要他百倍报答,这报答就意味着利益的锁定。
这一锁定,再等十几年,等于老爷一死,丈夫、女婿都在家里举足轻重,她沈映梅就是这个家的当家主母。
她在沈家的时候就不受宠,能嫁来于家全靠自己筹谋。如今在于家这盘大棋也终于到了收官之战,只差最后一着,她就能从那个沈三姨太家的小闺女摇身一变,成为已经败落的沈家最有出息、最能提携亲戚的女儿。
于沈氏这顿饭吃得是意气风发,这是独属于她的挥斥方遒,连笑声都特别的嘹亮,让于老爷皱起眉头。
她正笑着,于曼颐忽然用余光看见她未来的公婆,也就是表哥的父母,即三妈的堂哥嫂,暗自交换了一个眼神,神色忧愁。
“好了,笑成这样,”于老爷皮笑肉不笑地提醒,“很不合规矩,管管你妻子。”
三叔听出于老爷的话外之意,急忙按住了已经喝多的于沈氏。然而三妈正在兴头上,被按住之前,仍然得意道:
“留洋啊,乡里这些年,才出过几个留洋的学生?爹,你总说现在生意不好做,到时候默恒回来,我看把生意做去外国也未尝不可……”
“默恒是读书人,”于老爷维持着体面,把视线转向了坐立难安的亲家,“读书人要有读书人的样子,生意并不是想象中那样,谁都能做……”
他这话一出,于曼颐看见自己未来公婆忽然像够着什么救命稻草似的,忙不迭解释:
“是啊是啊,我们自己的儿子自己是知道的,是个读书人的脑子,不会做生意的。这不是,前几日刚寄了信回来,说自己找到一份学校的教职,机会很好,若是能在职读个博士……”
桌子上有一瞬安静,只有于沈氏还在嗅不到危机的笑。
“读博士?”于老爷脸色僵了僵,控制不住地用鼻子哼了一声,“你们不做生意,倒是不知道如今赚钱的难处。他读博士,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