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顺利的勾搭上了一位大哥,几天过后,两人就打的火热。”
“甲看到大哥上钩后,就和大哥约着在宿舍见面,并且又告诉大哥自己喜欢角色扮演。”
“无论到时候反抗的有多么激烈,都只是为了营造更良好的xx气氛,让大哥开心就好。”
“大哥一听,只觉得这妞敞亮,当天晚上服用过小药丸之后,就来到了甲所在的宿舍。”
“原本一切都按照甲的计划在进行着,可是当天晚上,乙正好有事出去了,只有女生甲一个人在宿舍。”
“大哥饥渴难耐之下,哪里还管三七二十一,对着女生甲就是做出了丧尽天良之事。”
“事后,女生甲觉得委屈,就去派出所报案了。”
“嗯,故事讲完了,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情节就是这么个情节。”
“大家觉得故事中的女生甲会不会被判有罪?”
林河拿起一旁的水中贵族,灌了一口水,笑眯眯的看着屏幕道。
“我靠,原来是这样的啊,我有罪,我向直播间的所有网友检举。”
“主播,我是来学姿势的,你就给我讲这个?”
“学个屁的姿势,这是普法直播间,ok,下流的东西。”
“楼上的小崽子,你骂谁呢,有种出来碰一碰!”
“来啊,鳖孙,你以为我炸天帮右护法黄海会怕你,宜城区天府花园门口……”
看到直播间竟然要约架,林河可不能让他们带节奏,赶紧说道:“这是去年北方县城发生的一个真实案例,当时可难倒了好几个法官,大家还是回归正题吧。”
“靠,竟然还有这种事情,我来给大家分析一下,虽然女生甲被那啥了,但大哥是被他叫去宿舍的,这应该算不上枪尖吧。”
“正解,大哥是女生甲叫去的,而且也在聊天中表示要跟对方那啥了,这应该不算是枪尖吧。”
“算,凭什么不算,就算是男女朋友关系,只要不是合法夫妻,如果女的不同意,也可以告对方枪尖的。”
“女生甲明明已经反抗了,但是大哥却不听劝阻,这难道不是枪尖吗?”
“可问题是,大哥主观意念是,以为女生甲为了某种特殊情调,所以才会激烈反抗,请问我大哥有错吗?”
一时之间,众多水友纷纷留言,一部分支持大哥有罪,另一部分则是为大哥辩解。
“我国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手段,违背妇女意愿进入的,都可以算的上枪尖罪。”
“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或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大哥有聊天证据在,这就给案件增加了一定的复杂性,具体量刑还要看法官怎么处理。”
林河看到这么专业的发言眼前一亮,忍不住就去看评论id,仙雯上神,原来是她。
怪不得呢,一出口就是麦芽的味道。
这可真是一位好搭档啊,既然有她在,自己也可以省去好多口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