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取款额度里的16546元,一时间竟生出几分恍惚。
尽管我嫌弃桑晚的工作不体面,但和桑晚在一起的这段时光终究还是美好的。
如果不是桑晚痴心妄想的想和我结婚,逼迫我做出一些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保证。
我也不会急匆匆的要和他分手。
我见一个爱一个,不过想给所有流离失所的男人一个家,一个避风的港湾。
我又有什么错?
有错的是那些放dang的男人,轻而易举的就相信了我的话。
什么情情爱爱。
小男人家家的才会考虑这个。
像我这种成熟稳重的大女人,首先考虑的肯定是现实生活。
桑晚是个不错的床伴,公狗腰大长腿,狭长的眼眸和狼一样锋利,看着冷若冰霜,征服起来特别带劲。
如果以后他愿意跟我冰释前嫌的话,我想我不介意再跟他来一炮。
从卡里取走了五千元后,我拿着这笔钱就近找了家酒吧。
雨后的空气总是透着股潮湿的气息,雾气朦胧,和酒气交融在一起后,更是透出股让人骨子发麻的酥感。
我习惯性搜寻着可以下手的猎物。
魔都的酒吧就这点不好,档次高的消费贵到令人咂舌,档次低的鱼龙混杂。
我穷,没钱,一个月撑死四千的工资只够让我去低端的酒吧喝酒。
如果不是和桑晚交往,我到现在都不会踏足这种低消四位数起步的酒吧。
我在那一群庸脂俗蓝中寻觅,瞥见了在角落里坐着的男青年。
湿漉漉的短发贴在青年的额头,他的身材清瘦,皮肤格外的白,近似于欠缺血色的苍白。
于是乎,他睫毛和鼻梁间投下的阴影便更显精致,给人一种脆弱易碎的清冷感。
我的眼神中透出几分惊艳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