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卷海闻言,将一只手伸出铁栅栏外,掌心缓缓向上摊开,只见他手掌上一片鲜红,然而并没有任何血迹,他沉声道:“赤血吟是我的佩剑,你们或许知道,这把剑有一个特性,长久握持其柄,肌肤亦会随之染上红色,这就是我的证据。”
莫远点了点头,干脆利落,“好,我相信你。那,林盟主为什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方?”
“此事说来话长。”林卷海朝他们身后看了看,脸上露出些许的担忧,“长话短说,总之,就是有人顶替了我的身份,想要在武林上搅出一桩大事!”
莫远:“然而你对外已经‘死’了,你知道吗?”
林卷海:“我自然知道,我正是那之后被关起来的,死的人是我一个下属,他们还试图把这件事嫁祸给颜公子,是不是?”
薛凉月问:“为什么要嫁祸给我?这件事跟我有什么关系?”
“谁知道呢?”林卷海歉意地笑了笑,“或许是我那日恰巧前去与合欢宗宗主议事,又恰巧碰到了颜公子,寒暄了几句,因此方便嫁祸罢。”
莫远追问:“顶替你的那个人是谁?”
林卷海深吸了一口气,握着栅栏的手骨节泛白,微微颤抖,他沉声道:“你们听说过叶阎三吗?”
薛凉月摇了摇头,以示不知,莫远眉头微微一挑,眼中闪过一丝讶异,“是那个天下第一大恶人,人称‘西北活阎王’的叶阎三?他不是死了吗?”
萍水
“天下第一大恶人”这个名头一开始并不是江湖中人给叶阎三取的,而是他引以为傲的自称,按他的话来说,“人生在世,总要有个第一,当不了武功第一,人品第一也可以;当不了正数的,倒数第一也未尝不可。”
这人从七八岁开始就在西北的一个小镇上偷鸡摸狗,某天无意间被卷入一场江湖纠纷中,侥幸从佛像下摸出了半本武林秘籍,上面记载着一个已经失传的招式,名叫“通骨神爪”。
叶阎三多少是有点武学天分在身上的,居然就这样无师自通了。
自此,小恶人变成了大恶人,小鬼变成了大阎王。
其实论武功来说,十来岁的叶阎三充其量只能说是个江湖二流,然而西北那一带根本没什么正经门派,全是一些旁门左道之徒,居然让这厮做了西北一霸,为非作歹数十年。
这十年中,叶阎三干得最出名的,也是他本人最为得意的,有三件事:
第一件,抢了云煌县县令嫁女儿的车队,第二件,以弱胜强,设计将中州一带收了悬赏赶过来的名门子弟们杀了个干净,第三件,屠城。
没错,屠城。
屠的是一个叫宁西的西北小城,约莫九千人。
那时候大约在二十年前,叶阎三带着他的三个徒弟,焦泥,花无乐,叶晓归来到宁西附近,忽然决定要干一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