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她时山水转明
今日雷一声鼓一声
只闻边关号角鸣
奈何相思相望不相守
幽窗冷雨一孤灯
……”
水月寒喃喃吟唱着当初洛颜夕为父皇庆寿时唱过的曲子,一切恍若昨日,那倔强而任性,善良又狠辣,泼皮又睿智的女子,自从住进了他的心里,就永远刻在了他的灵魂上。
此生,唯爱。
如果有来世,你可能还记得我眼角的泪痣呢,作为印记,作为回忆……
“呵呵,呵呵,玉颜……”最后的低笑在山林间散开。
池塘边,洛颜夕轻轻抚上了自己的心脏的位置,隐约的,她感觉自己似乎是失去了很重要的东西,很重要很重要。
身侧白衣出尘的男子拥紧了她,仿佛是用尽了一生的力气和执念。
☆、番外白色晚歌
我是在一场作者签售会上遇到她的,那时她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衫,外罩牛仔背带裙,阳光清纯,认认真真给每个读者在扉页上写下自己的笔名时,总会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灿烂的笑一个。
那天的阳光有那么一点温暖。
我开完会议走出办公楼的时候,她正在收拾东西,想我虽然一向没有搭讪别人的嗜好,却还是神使鬼差的走上了前去,说道:“我有两张电影票,可惜今天不用就到期了,要不要和我去看场电影。”
她一怔,接着就笑了,竟是痛快的答应下来。
“我叫洛颜夕,你呢?”在放映厅里,她怀抱着大桶的爆米花,一边吃着一边问道。
“名字真诗意呢,我叫做沈博文。”我回答着,看着她清纯的面孔微微一笑。
洛颜夕,这个名字从住进我心里那一刻起,就注定要成为萦绕在我心头上永远挥之不去的噩梦。
她喜欢穿宽松而休闲的衣服,喜欢喝咖啡,喜欢带着厚度的镜片在电脑前一待就是一天,喜欢带着耳麦在屋子里又唱又跳,喜欢将画笔扔得满地都是只为了满足她作画的欲望,她的身上永远都是用不完的活力。起初,这是她吸引我的资本,而后却成了我慢慢厌倦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