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用看神经病的眼神上下打量了她一圈,开玩笑,哪个打工人没做过发财梦,一觉醒来成了富豪家的大小姐,京圈小公主,这样的人生在程朝嘴里,竟然成了她不要的垃圾。
明月轻轻一笑,“我确实要感谢你,让出这么美好的人生。有人爱,有钱花,不知道你有什么不满足的。”
她穿书前就是妥妥悲惨人生。
在以前,她对自己用双手活着的日子没什么不满,但穿书后,明家众人给予她的温暖,让她不禁觉得穿书前的自己可怜。
程朝差点被气背过去,她前世当了二十多年大小姐,成为所谓的女主以后,体验了一把子穷人生活,上辈子就算明家破产了都没那么累过。
她重生过来是有着程朝先前的记忆的,她无法理解程朝那些记忆深刻的温情,也接受不了贫穷的家庭和劳苦的人生。
刚待了两天,她就后悔了。
但后悔没用,她没法再选一次了,挨了几顿打下来,她发现那些活她不是干不了。
重生到女主身上的十年,她唯一活下去的信念就是凌云。
如果不能走到凌云身边,她不知道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凌云没多久就来了,他可不敢让明月多等,不然又要闹他。
虽然迟到,但凌云没有一丝一毫的抱歉,“月月,没等多久吧?”
“我昨天就到了。”明月张口就来,“等了你一天了,能不能守点时。”
放她和程朝过二人世界,这狗男人心真大。
要是知道有人为了他雌竞,不知道该得意成什么样呢,毕竟他本身就是个自大狂。
凌云和明月相处自然,反倒是程朝,在边上插不进话,倒像个外人。
程朝心态算是蛮可以的了,前世追着凌云跑了二十多年,同台吃饭的次数都很少,现在可以一起坐下吃饭,她就已经沾沾自喜上了。
点餐时,明月很不客气,虽说是面馆,明月净挑贵的点,加料加了一整碗。
程朝脸都绿了,这一碗就有她现存款的三分之一了。
等三人的面都上齐,程朝坐在凌云对面,点明了今天的主题,“真的很感谢凌总和月亮姐姐,你们帮了我很多。”
不得不说,有凌云在场的时候,程朝还挺像个人的。
满眼崇拜向着自己的小妹妹,只怕很少有男人会不动心吧。
不过很显然,凌云就是那个少数人中的一个。
尽管凌云的目光最开始会被程朝莫名其妙吸引,不过习惯了以后,就和普通人一样了,反而觉得一直在刷存在感有点烦。
如果每个崇拜他的小妹妹都可以得到相应的回报,那么他的女朋友少说可以组一只足球队。
凌云对程朝的感谢沉默应对。
明月在边上都替她尴尬,她还是扮演着温柔姐姐形象,“没事的,朝朝,你都打了我们电话,向我们求了救,我们自然要帮的。”
程朝脸色一僵,合着都是因为她打电话求救了,他们才帮的,不是自愿的意思吗?
之后程朝再度向凌云发起攻势,疯狂搭话,从喜欢的动物问到了牛顿爱不爱吃苹果,用尽了浑身解数。
明月抱着看好戏的心态,话都少了。
一顿饭下来,凌云生无可恋,在桌下,他的手紧紧攥着明月,试图唤醒明月的良知,帮他分担一二。
明月根本不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