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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1页)

众人皆惊,连萧凌晖都意外了下。晴陌为了暂时保密他们的恋情,特意掐着时间上来,这样留下来,哪怕名为帮忙,也够让人浮想连翩了。震惊之后,大家皆心领神会,唯有夏芒最晕,一径往宋子瑜方向猛看。可是宋子瑜好象全然没有反应,第一个转身穿鞋去开门。从小夏芒就没怎么搞明白过她这个表弟,长大了就更搞不懂了。她只能在心里叹口气,外加摇摇头。“晴陌……”房子里只剩萧凌晖与晴陌,他刚开口就见她对着他盈盈笑,一时颇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帮忙只是借口,我不动手。”他笑,这样已经很好,于是喜滋滋的收拾洗碗。她就倚在厨房门边,看着他收拾了饭厅,又站在水槽前洗碗。只是,就是这么一个洗碗的背影,也让人觉得温暖与温和。“你去看会电视吧。”她反问:“要是每天这样,会不会觉得烦、觉得累?”“只要你愿意,天天都可以这样。不过你平时下班晚,不能饿着肚子等回家吃饭,要先在公司填点东西。”她知道他不是那种会甜言蜜语的人,说得出就必然做得到,对她的关心也是实打实的。她忽然想起刚才程默的话,心里浮起满满的感动。程默说如果她与萧凌晖在一起,他就彻底放心了。连他都认为她能取代夏芒在萧凌晖心里的位置,她是不是应该更自信?“在爱情世界里,被动永远意味着失败与错过,幸福是靠自己争取的。”程默的话她是认同的。“萧凌晖……”她走至他身后,伸手环住他腰。他洗碗的身形一顿,些微僵硬起来,好半晌才道:“晴陌,你这样是不想让我安安心心洗碗了。”她笑,脸贴着他后背:“我觉得你还是慢慢习惯这样为好。”以后说不定她经常会这样呢。这样做家务的他有股致命的吸引力,对她来说太过诱惑,他身上有她希望拥有的一切优点。他当然喜欢她这样的,她要他习惯她这样,她也要习惯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接下来,他取过一旁毛巾很仔细的擦干净手,然后转身,反抱住晴陌就吻了下去。亲吻的滋味从来没有如此刻这般甜蜜过,唇与舌仿佛沾满了蜜露琼浆,让人甘之如饴,不自觉就上瘾。而且随着身体的贴近、亲吻的深入,她明显感觉到他被打乱的呼吸,以及身体最原始的反应。“晴陌……”声音里有欲望。不管他之前如何克制,一旦欲望曾经破笼而出,身体的熟悉只会让他产生本能的贪恋。“洗碗。”她很要命的用残存的理智提醒他该做的事,很快又遭到报应,被他狠狠咬了一口。“啊……”晴陌痛呼,他借此松开她,努力平复。“好疼……”她委屈极了,这一刻全是恋爱中女人特有的娇态。他又有些舍不得,忍不住凑近轻啄了下,笑道:“等我洗完碗就让你报仇。”是啊,碗总是要洗的,这么干净漂亮的新房不能弄得像个垃圾场嘛。晴陌摸了摸被咬的下嘴唇,跑到他身边道:“你洗,我一个个擦干了放进去。”他没坚持,这一刻心里亦是感动的。其实,彼此的好,他们心里都清楚。8-4转眼就是九月中旬。月初周末也加班的晴陌终于迎来了一个难得的双休日。“爬山?”饶了她吧。“秋高气爽,出去走走,晒晒太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吧。”“萧医生,我大病刚愈。”晴陌耍赖。萧医生的生活态度太健康了,和她的格格不入,比起爬山,她更爱睡懒觉的。“基本上,你的身体状况我更了解。”晴陌脸红了,她又把纯洁的萧医生的话往歪歪的地方理解了:“我……本来打算回家的。”乐爸爸乐妈妈上周又搬回了近郊。“不远,下午就回来。”那意味着早上得起大早。晴陌欲哭无泪:“我要睡懒觉。”“晴陌,你有多久没爬山了?”“四年……五年……好像六年……”自从她坐上财务总监助理这个位置后,就没再出去旅游过了。他替她满上茶,笑:“你是不是担心爬不动?”“不是。”如果她承认了不就变相承认她老了嘛!找个比她大的男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天天装嫩,她可以装可爱装柔弱,坚决不认老。“明天早上八点我到你公寓楼下等你。”“十点。”“八点半。”“十点。”“晴陌……”“十点。”“十点太晚了。”“十点。”“……”萧凌晖投降了,又觉得这样的晴陌很可爱,“好吧,那就九点。”“十点。”“咳咳。”萧凌晖轻咳了几声,拿起茶杯喝了口茶,忽然道,“八小时睡眠,你晚上早点睡,将懒觉提前两个小时,功效更好。”“我睡不着,习惯了,平时十二点,周末一放松,自动将时间延晚。”“晴陌,你不可以这样熬夜的。”她皱眉:“那睡不着我也没办法嘛,多年生物钟哪是这么容易调整过来的?”他笑,放下茶杯,倏地起身至她身前。晴陌微仰起头看他,一脸疑问。不过她还没来得及眨眼或开口,只觉唇上一暖。“萧……”自从他们之间突破最后一道防线后,他对此真是越来越熟练了。不过突破最后一道防线这种事,倒也不是很频繁。晴陌连名字都说不完整,又哪里还能问其他。待到一个深吻结束,她已变成坐在他怀里,而他坐在她的椅子上,也不知他几时做的小动作。“我有办法让你早点睡。”她脸红,不知是因为刚才的亲吻还是因为理解了他话里的深意,又或者是因为接下来要说的话:“是今天晚上,还是要从此调整我的生物钟?”“晴陌……”总有一些时候她大胆得出乎他意料,可是他心里分明又是喜欢她这样的,“只要你愿意,都可以。”当然他觉得若是后者的话,最好是婚后。他并不是那种思想腐朽之人,不过觉得要真是如此,那么与晴陌越快结婚越好。她笑,伸手环住他脖子,心满意足。晴陌是一早起来回家换衣服的。真如萧凌晖所言,人一累就睡得早,所以昨晚上太累,她竟然在他新房的大床上就这么睡着了。一觉醒来已是大天亮,悔之晚矣。萧凌晖坐在车里等在她家楼下,约摸半小时后晴陌才下楼。第一次看到晴陌穿休闲装,牛仔裤、长t恤,加一件军绿连帽小背心,让他眼前一亮。“不开车?”他回神,笑着发动车子。“是不是不习惯?”她喜欢他刚才乍见她时的失神,这让她感觉她刚才在房里的折腾没有白费。“不是,你今天看起来……”他卖了个关子,果然看到她非常期待地看着他,才悠悠道,“好像才是高中生。”“萧医生,你没诚意。”就算要说好听的,也说点靠谱的。比如大学生。他弯起嘴角,完全明白她此刻心里在想些什么,暖暖道:“那我们今天就假装是大学生情侣吧。”“师生恋吧,你看起来比较老啦。”好像有人曾经也这样说过,这时候他却不想去回想是谁曾经如此,只是佯装受伤的抱怨:“我看起来真的这么老么?”“真话还是假话?”“我要能安慰我受伤心灵的。”“这样……”她打开酸奶,自顾喝了小半瓶,才回答,“萧医生,你是我见过的最年轻最有为最帅最温柔的医生。”这可是真话。确实像学生,晴陌将黑亮的长发高高扎成一根马尾,哪里能看出已是三十二岁的人了。萧凌晖看着她扎头发,简直着迷。她抬着手,衣袖微紧,露出一小截藕白手腕,动作娴熟、发丝飞扬,扎得干干净净,额前连丝碎发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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