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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1页)

已是五月底,天跟盛夏没什么区别,不过晚上稍微凉快些。两人在小区绿化带散步,晴陌走得很慢,萧凌晖在她身边亦步亦趋。“累了?”晴陌站在那,摇头:“热。”她怕出汗,虽然伤口的疤快退痂了,她还是怕洗澡什么的引起伤口复发。“你一个夏天会不会都不流汗?”他是说平时。晴陌不解地看他。“上班空调,下班开车,出来吃饭喝咖啡或回家也都有空调。”晴陌侧头想了下,好像是那么回事。夏天热则热矣,她出汗的机会确实不多,遂点头。“稍微出点汗,对身体有好处。”她一怔,心里有暖暖的东西浮现。这一段时间他经常这样,这样对身体好,那样对身体不好,早上中午打电话过来第一句话就是问饭吃了没有,放在以前她或许会烦,但刚经历手术的她觉得这份关心难能可贵。其实就算没有这次的手术,她知道身体的亚健康是肯定的,易虚易乏,不过趁着年轻强撑着,怎么透支身体怎么透支生命怎么来,非得撞回南墙才学乖。“我懒。”她决定实话实说,知道道理是一回事,行动力又是另一回事。“以后我陪你,顺便监督。”晴陌后悔了,第一次感觉萧医生特别伟大特别崇高,让她想撞南墙。萧凌晖扶着晴陌又小走了会。“在想什么?”想什么?晴陌没好气!她为什么要想要是以后她真跟他在一起,他会不会为了她的身体着想,从吃到穿再到生活规律什么的制订一套健康养生计划,这是多么痛苦可怕的一件事?“其实我的身体没这么差。”这次是意外。“身体永远不嫌好。”“就像钱永远不嫌多一样?”萧凌晖笑:“看得出你的专业素质很高。”找东西类比第一时间就想到钱。晴陌也笑:“彼此彼此。”他的医生也不是当假的。“晴陌,介不介意我开玩笑?”“现在?”“以后。”她皱眉,一时有些不明白他这话的意思,半晌才道:“开吧,不是带颜色的就行。”又走了一小会儿,晴陌额头已沁出细细一层汗。她停下喘气,不得不承认,动刀是伤元气的,恢复再快还是伤元气。眼前一暗,她抬头,额上一种轻浅干躁的感觉。她看着他拿着一方手帕小心替她擦汗,眼珠子随着他手的动作转,一时移不开视线。“拿着,等我一下。”他将手帕递给她,转身不知去哪了。睛陌盯着手里的那方手帕,觉得有些可笑。这世界上还有用手帕的男人,萧医生真是太稀有了,以前谈恋爱的时候她都没发现呢。没过一会儿他就回来了,手里拿了两瓶矿泉水,将其中一瓶没冰过的递给晴陌。晴陌将手帕递还给他,眼睛一直盯着他手上那瓶冰过的矿泉水,不接。“你不能喝冰的。”“我想喝。”“晴陌……”她忽然也不掩饰了,闹着别扭发着小脾气。既然萧凌晖一直想重新开始,她一时又没法拒绝,而且拒绝了他也还是会如此,那么她何必在他面前再辛苦伪装?之前的不堪上次酒后统统说得清楚明白,她在他面前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她的真脾气她的真性格若他接受不了正好,若他能接受,那么……到时再说吧。“只能喝一口,而且要在嘴里含一会儿。”他在他喜欢的女子面前只能投降,天生是个宠人的命。晴陌开心了。就和上次点滴的事一样,他明知道这样不是最好,还是会小小的纵容她。不可否认,她心里对此是喜欢的。两人在一旁长椅上坐下。其实与萧凌晖在一起,明知他想与她重修旧好她一时又不想答应,但这样单独相处还是不会让她觉得尴尬有压力。有一种人,天生让人感觉舒服,不管他做什么、想什么、说什么,都如此。萧凌晖就是这样的人。他看着晴陌小小地喝了口冰水,递给她那瓶没冰过的,打开手机的收音机,一起听电台。还是音乐电台。正在播放的是loreenackennitt的歌。她神情里有陶醉,听到后来不由自主的轻轻跟着哼。那是真正喜欢一个歌手喜欢一首歌才有的表情。“你喜欢loreenackennitt?”她倒是没料到他能说出loreenackennitt的名字:“我买了她所有的碟。”“最喜欢哪首?”“theurs’dance。”“我以为你会说allulsnight。”她笑,气氛不知不觉轻松:“那首我也喜欢,齐豫的翻唱版也很好听。”他能说出歌手名,还能说出其他歌名,她知道他至少听过loreena的歌。可能很多人都不喜欢loreena的曲风。就好像她不止一次向人推荐得不到认可一样,但晴陌却很喜欢。loreena的演唱似漫不经心、似轻描淡写,于浅吟低唱中流露中世纪古诗词的优美意境,带着神秘且圣洁的宗教灵动,她初听就沦陷。“知道邓肯么,伊莎多拉?邓肯?”“赤脚跳舞第一人?”她看着他,有重新打量的意味。她以为他只是专业知识强,没想到这一些他也能第一时间回答。她想到他指着那个阳台说“晴陌,以后这里会是喝茶的地方”,几乎可以肯定他是一个注重生活细节与质量的人。或许这不算浪漫,但生活态度决定生存高度,精致本身就是一种浪漫。“就是她。说起邓肯,很少有人第一时间想到她。但我觉得她是真正的艺术者,和loreena一样,一个跳出灵魂之舞,一个唱出天籁之声,两人都是天使。theursdance,艺者之舞,不正是邓肯身披薄如蝉翼的舞衣、赤脚跳舞的美妙身姿么!”“你小时候练过舞吧?”她一惊:“你怎么知道?”不会又是老妈泄的老底吧!他笑着不回答。“我妈说的?”他摇头。“我爸说的?”他还是不回答。“萧凌晖,做医生的不带这么吊人胃口的吧?”除此之外,应该没别的途径知道她这些事了吧?虽然房间里还保留着她小时候得过的无数荣誉,但这些荣誉锁在抽屉里,他不可能看到才是。“不是我想吊人胃口,是不好开口。”“说吧,恕你无罪。”“我猜的。”她“呵”一声:“忽悠,继续忽悠。”“因为你的腰骨很柔软。”他本来想说身体的,出口前赶紧换成腰骨。她脸“轰”一声炸红,耳根子发烫。腰骨柔软,他怎么知道!对了,他在医院守过夜,还抱着她上下楼,而且那天晚上在她公寓的沙发上做过一些不该做的事。一想到那天晚上在她公寓的事,她就直想钻到地下去。她没想到萧凌晖居然会有这一面,完全拿她调侃,她居然还说“恕你无罪”,真是撞豆腐也来不及了。“晴陌,你的脸怎么这么红?”他还犹不怕死的开她玩笑。久违的感觉。他本是个爱开玩笑的人,从小到大不知拿夏芒开过多少次玩笑,以致他用玩笑的口吻说起感情的事,夏芒都不当真。后来夏芒与程默在一起,他虽然一直放不下她,却将精力更多的放在工作上,忘了怎么开玩笑。她恼他,三十二岁,她当然不是省油的灯了,所以反击得也很漂亮:“一直听说医院里医生们互开有色玩笑,今天终于见识到了。”“这个……”确实是事实的一部分,他只能婉转的表达,“在外科常见一些。”“对啊,你头半年不正是外科的嘛,后来才转到心内科的。”他看她笑得无比甜美,一时迷惑,全不知她打算。“听说心内科这一类的嘴巴上不说,心里会闷骚得多,从流氓到闷骚,萧医生你用半年时间进化,果然天资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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