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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2页)

“因为人类是自然界最记仇的动物。”森芒揉了揉麦克白的耳朵说,“要是它们把人咬死了,明天它们就会被灭群,狼又不笨,知道要怎么做选择。”

话还没说完,麦克白就把森芒扑倒在地上,顺势抢走了森芒的小背包。

森芒脑子一懵,“等等……麦克白你在干什么?”

麦克白没回他的话,凭着记忆扒拉开拉链,咬开纸袋子把里面的馒头抖了出来,一口干掉半个大馒头。

“应该是饿了吧,毕竟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了。”

狄远赫伸手把弟弟捞了起来,帮他拍干净身上的灰尘,正想捡起弟弟的背包。

结果麦克白反应速度比他更快,它三两步咬起森芒的小背包,几步往狼群的方向跑去。

一瞬间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它身上,当然狼的目光更多的是放在小背包上。

麦克白把背包放在了其中一只母狼的面前,从里面咬出了一个馒头。

在场人类和狗子们:……

忽然发现麦克白天天早出晚归的真相。

不得不说,哺乳动物对精碳水的热爱是刻在DNA里的。

“犬类能吃馒头吗?”狄远恒很疑惑,咬了口自己的馒头,顺便给了森芒递了几个做午餐,“狗狗吃下去会不会消化不良,或者对身体不好?”

“狗狗可以吃馒头的,它们很喜欢。”森芒说,“我知道有些猫也喜欢吃馒头,猫头鹰也吃,听说动物园里熊猫的食谱里也有大馒头。”

“当然,我自己和它们一样,也喜欢吃。”

狄远恒几口把馒头吃完,“确实味道很好,而且简单方便。”

他理解麦克白把最爱食物送给追求者的行为了,就和人类送给爱慕对象花,以及带她出去吃美味的食物是一样道理。

这只苗条的母狼睡趴在地上舒展着自己的四肢,它全身的毛发是由灰色和黄色组成,耳朵颜色很深,是一只健康且刚成年不久的狼。

它看了看麦克白,又低头嗅嗅大白馒头,没忍住**吃了两口。

另外一只狼看不下去了,冲到麦克白面前摆出了要撕咬对方的姿势打算冲刺往麦克白身上咬。

麦克白避开了攻击,对着这只狼吠叫。

这种姿势,明显它们也不是第一次较量了。

麦克白是所有狗狗中最好动、性子最野的,家里的狗狗能被他折腾烦,没想到它在选择伴侣上也这么莽,崇尚自由恋爱,爱上一只住在山野的狼。

森芒把亚历山大的头掰了过来面向自己,不准它看对面的狼群,担忧道,“亚历山大,你不会和麦克白一样的对不对?”

亚历山大伸出粗糙的舌头舔了舔小主人的手心。

狄远赫带着两个弟弟退后到足够安全的距离,他必须得保障在场所有人的安全。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狼和狗打架。

狄远恒看到这幕有些震撼,按捺跳得有点快的心脏,端起摄影机焦点对准正在准备决斗的狼和狗,他意识到麦克白接近这个狼群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但狼群一直在排斥这个外来者。

与其说这是狼和狗的打架,不如说是一个外来者想要加入新的种群的必要仪式。

除了头狼,几乎每只狼都轮流上前和麦克白了一架,进攻非常猛烈,毫不留情。

它们又会突然在某个时刻停下来,然后继续重复之前的行为。

麦克白的态度很坚决,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它没有退缩。

它站在狼群面前摇着尾巴,吠叫声中并没有带着威吓的感觉。

还在不断地有狼上前攻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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