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故意看了他一眼,从善如流地坐上去。邹程司坐在左边的驾驶座。他变了些。至少头发顺了,长了点,漆黑光亮,不像以前总是乱糟糟。脸型倒是偏冷峻不少,谁能想象出来,他几年前还是个有些忧郁的小年轻。梁洛洛目光扫着他——衣冠革履,金丝框眼镜,手提公文包,装得沉熟稳重,衣冠楚楚的模样,真有趣。她摇开车窗吹风,问:“有没有歌?”邹程司身后按下车上的播放按钮。“……时间累积这——”“不好听。”梁洛洛立刻自己动手切了首。“……转身离开——”“……theresafire——”“……我怀念的——”“……盼我疯魔还盼我孑孓不独活,想我冷艳还想我轻佻又下贱,要我阳光还要我风情不摇晃。”她终于找到好听的了,停下手。外面的风很大,天空很晴朗,还有太阳,树被吹出了光影,应该是个适合野餐的日子。梁洛洛懒散地靠在椅子上,跟着歌轻轻哼唱:“为我撩人还为我双眸失神,图我情真还图我眼波销魂,与我私奔还与我做不二臣,夸我含苞待放还夸我欲盖弥彰……”她突然想起什么,转过头来:“你的手机给我。”邹程司把手机给她。她输入127137,解开他的密保锁,滑动微信记录。现在他的昵称就叫邹程司,这么正经?“怎么不叫‘少爷’了?”邹程司没有理她,她也不期待他理她,拿出自己的手机扫描二维码:“这么多年不见,咱们加个好友吧。”然后她把手机还给他。邹程司看了眼。她的微信名字叫:“杀人不眨眼”。头像是张自己的艺术写真。而他的昵称被改了。改成了:不二臣。邹程司眼神微含,也只是瞬间。他放下手机。车开了十几分钟,到了一栋别墅小区门口。梁洛洛笑:“隋和让你送我回家,结果你把我送到你家来了。”邹程司仍然不接她的话,开门下车。梁洛洛拉起小包,推开车门,跟上。他家住在十一楼。以前就是这样,他喜欢住高的地方,因为清静,没有人打扰。别墅小区装修不错,看来现在他也算是成功人士了。一层楼只有两间房。他在右边这间。开门。梁洛洛走进去。比她原点(1)邹程司初次见梁洛洛是在一个雨夜。时间已经不记得。只是那天晚上暴雨如注,他走到超市门口,收起湿漉漉的伞时,注意到有个女生站在超市门口躲雨,穿着白t恤蓝皱褶裙,浑身湿透,所以他想,和她初遇的日子,应该是个夏天,漆黑雨注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