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云臻把车停在楼下的时候丛暮问他要不要上去坐坐,景云臻看了看表,还是答应了。这是他第一次来丛暮学校附近租住的公寓,公寓九十多平,两个卧室,一间放着床和书桌,另一间当做画室,画室的书架上放着完成的作品,地上随意摆着染料、画具和书,除了这间画室很有一些艺术家的随性,其他地方竟然还算整洁,连被子都整整齐齐叠了豆腐块,倒不像一个独居男生的住所。那是景云臻第一次见丛暮的画,他不懂画,但也知道丛暮画的是很好的,是令人完全移不开目光的好。他看过了摆着的油画,又去看右手边的书架上整齐的摞着素描本,就那么随意抽出一本,他一打开,却怔了一下。一本素描本,每一页上面都是丛安新。而不止这一本,他抽出来的每一本,都是丛安新。景云臻心里有点异样,但细想又觉得无可厚非。丛暮无父无母,是被丛安新养大的,身边就这一个亲人,他捡着自己最熟悉的人来画,这符合逻辑。这时候丛暮从客厅叫他,他把素描本放回去,走到客厅去。客厅的立灯下有两张带框的相片,一张看上去是最近拍的,丛暮穿着白t恤和大裤衩在海边的沙滩上跟丛安新哥俩好似的搂着脖子,冲着镜头比了个“v”。照片中丛安新穿着衬衣黑裤,鬓角有细微白发,但整个人非常挺拔硬朗。另一张则年代十分久远,背景像是在公园里,一对年轻夫妻搂着一个两三岁的粉团子似的小男孩,亲亲热热的坐在大树下,笑容灿烂的对着摄像机。即使是这样的像素也能看出这对年轻夫妻的相貌非常突出,男人清隽帅气,女人秀美温婉,连年纪小小的粉团子都眼睛大大,圆圆脸庞喜气可爱。“这是我父母,”丛暮看他在看照片,走近了给他递了瓶可乐,“家里没烧水,凑合喝可乐吧。”“你长得很像你父亲。”景云臻说。“对,”丛暮笑了笑,“我小时候老被其他小朋友说是野孩子,因为我爸爸是爷爷家抱养的孩子,跟叔叔没有血缘关系,他们两个长得不像,所以我跟叔叔也不像。不过我爸和我叔叔都很帅,我叔叔就不用说了,一直到现在都是警队一棵草。我爸活着的时候是钢厂的工人,十里八乡公认的大帅哥,我妈跟他一个单位的,那时候是厂花,俩人一对眼,就一见钟情了,再然后,就有了我。”他很得意洋洋地说,“所以我长得帅是基因决定的。”“看起来是这样。”景云臻朝他笑了笑,十分赞同的语气,但那笑意却十分浅淡。过了两天,景云臻稍微空下来,又叫着丛暮去吃饭。地点选在城郊的一处私房菜馆,丛暮曾经跟丛安新在这里吃过一次饭,他家的椰子鸡是招牌美味。两个人坐在角落的位置,一侧有绿色隔栏遮挡视线,餐厅里放舒缓悠扬的纯音乐,客人并不多,气氛很好。景云臻:“你选的地方都很不错。”丛暮笑了笑:“你喜欢就好呀。下次你来选,我也尝尝你喜欢的菜。”景云臻盛了汤给他:“那我可能没有你这么了解,也许选不到好地方。”“啊?为什么啊?你平时不出去吃?自己做饭?”“平时工作忙,很少有时间自己做饭,不过我做饭还可以,有机会请你尝尝。”“哇”,丛暮赞叹一声,“我好佩服会做饭的人,可是我叔叔做饭好难吃,不然测骨龄的医生说我能长到一米八七,那我可能就和你差不多高了。”“你年纪还小,还能长个子。”景云臻给他夹肉,“多补蛋白质。”丛暮这才意识到景云臻一直在迁就他,他问:“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餐馆?我们可以下次去。”“我不太了解本市的餐馆,”景云臻说,“我是上大学才来本市的,之前在一个很小的地方上学,你可能都没有听说过。”景云臻笑笑。“可是你说话没有口音啊,”而且做派也看不出来是小地方出来的人,丛暮在心里说,“我还以为你是本地人呢。”“在这里待了许多年,不止口音,很多习惯也都慢慢改变了,但是很多时候,”景云臻说,“能感觉到自己和这个城市是有壁垒的。”丛暮想了一会儿:“我叔叔说,人跟城市的联系是通过亲人和朋友建立的。你现在有了我这个朋友,我的亲人就是你的亲人,我的朋友就是你的朋友,你和这个城市有了感情的连接,慢慢就会找到归属感的。你自己在这个城市觉得孤单的话,过年过节都可以到我家里来,我介绍我叔叔给你认识,他人很善良,对后辈都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