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饭桌是男人和客人坐的,好菜也得先供着他们。父母打工返乡后,她回到了自己家。双亲早出晚归,天天只留几块钱给她吃饭。一家三口从来没有同过桌,也从来没有人喊过她吃饭。爹妈不在了,她和小白相依为命。一日三餐,一人一狗窝在阴暗、冰冷、潮湿的破房子里将就。虽然吃得挺开心,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人情味?家的温暖?还是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具体哪种,梅瑰说不清楚。可心里一直有个愿望,等哪天有钱了,她定要买间亮堂的屋子。春天不漏雨,夏天不闷热,秋天不灌风,冬天不冻脚,然后天天和小白围坐在摆满食物的餐桌上大快朵颐。出乎意料的是,这一天竟来得如此之快。又是所谓的惊喜吗?呵,傅星樊这个家伙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什么每次都能击中她内心最为柔软的部分,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梅瑰吸吸鼻子,心头顿时涌起一种无法言诉的情绪。既开心又惶恐,同时还隐隐掺杂了些许淡淡的惆怅。得之不易,方显珍贵。得知太易,未来是不是也越容易失去?从地狱到天堂,很好适应,反之,她该以什么心情面对?有朝一日,如果傅星樊离开她了,或者不对她好了,那……思及此,梅瑰赶紧摇摇头,她不敢继续往下想了。“你先吃吧。”傅星樊一直站着不坐,她本能地把椅子让了出去,“早上吃那么少,应该很饿了。”“不行。”傅星樊一双笑眼直勾勾地盯着梅瑰直看,“你还没告诉我答案呢。”“哎……”对方的脾气,梅瑰已经见识过好几次了,拗不过,她只好坐下,抄起勺子试吃。一大口下去,她紧皱的眉头一点一点舒展,半眯的眼睛一点一点睁圆,最后两根大拇指也情不自禁竖了起来:“这个……太好吃了,味道完爆庆和楼。”“那是,也不看出自谁之手。”傅星樊得意地抬抬下巴,那叫一个显摆,那叫一个嘚瑟。“蔬菜熟而不烂,汤汁鲜美入味,粥香浓粘稠、口感细腻,跟炼乳一样,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喝的粥。”梅瑰把能想到的赞美之词全用上了。“既然这么美味,那你可得多喝点。”傅星樊嘴上叮嘱梅瑰,手上也没歇着,他拿出一个狗盆,一半粥一半狗粮,拌匀后放到小白面前,“酱大骨对狗狗来说有点咸,多吃不好。”“我知道,只有赢了比赛才会给它买。”梅瑰回。有肉、有菜、有狗粮,小白也不执着大骨头,吧嗒吧嗒,舔得比谁都欢。“这些归你了。”傅星樊把早上打包回来的菜全推给梅瑰,“晚上,我再给你做好吃的。”说完,他才慢条斯理地拉开椅子,坐下慢慢品尝自己的手艺。“酒店有餐厅,不用自己动手。”梅瑰觉得没必要,大少爷的手多金贵,偶尔一次当尝鲜,哪能顿顿让人家下厨啊,“而且你手腕还有伤。”“做饭和糖雕一样,能让我心情愉悦。”傅星樊认真地解释。这种感觉,梅瑰明白。由于生活所迫,她不得不上擂台。但格斗这项运动,她本身就很喜欢。每次学会新技能,都特别有成就感。虽然日常训练极苦,却能让她暂时忘却生活中的诸多烦恼。而且,全身心投入去做一件事,那种感觉真的太棒了,是其他任何东西都无法比拟的。所以她本不该阻止。可熬粥时,傅星樊把袖子卷到肘关节,暴露在外的那截手腕淤青未散,她怕影响到他操作。还有,他的手臂线条极其优越。放松状态下,肌肉不明显。一旦发力,青筋浮起,力量感十足。比起肌肉大汉,梅瑰更喜欢他这种类型,但她的无心之举却破坏了那恰到好处的美感。“急救箱……”她记得大堂经理说过五分钟一定送到,于是故意放慢进食速度,余光四处张望,扫了一圈,终于在茶几上找到了,“等我吃完,帮你处理伤势。”“好啊。”傅星樊爽快地答应了。“小白,咱们来比赛吧。”为了早点弥补自己犯下的过失,梅瑰又拉狗子出来当挡箭牌。“不着急。”傅星樊似乎听出了梅瑰话里的潜台词,他摸摸小白的背,“细嚼慢咽有助消化吸收。”这个道理,梅瑰何尝不懂。只是狼吞虎咽惯了,她很难慢下来。嘴馋的狗子更是如此,无论什么时候看到食物,只想暴风吸入,速战速决。“那栋楼是陇川的地标建筑吧?”小白刹不住车,傅星樊收回手指着落地玻璃外的风景问梅瑰,“你上去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