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的是《春琴抄》。一个失明的富家千金,琴技高超,性格古怪,为人傲慢,更刁蛮刻薄。但穷小子爱上了她,也爱上了她的琴音。当穷小子知道眼盲的她需要一个贴心跟随时,他终于有机会来到她的身边。但这个憨直美好的仆从却受到了春琴的无穷尽的折磨,却始终对她忠贞不二。在春琴被毁容之后,佐助为了在自己的脑海里永驻她的美艳姿容,并能与她生活在一起,竟用针刺瞎了自己的双眼。
十夜听得入迷,啧了声,“这个春琴和仆从有点意思啊!她就连洗澡都是这名仆从伺候的,而她也是他的老师,教他弹琴,那种关系,即使主仆、又是师生和夫妻。他们还有过一个孩子。春琴一边享受和他的性爱,一边又总是想尽办法地折磨他。”
“是。”明十说,“爱情,本就没有道理可言。小仆从爱她远远多过她爱他。”
十夜叹息,“或许,她只是因为眼盲,没有得选择吧。生活上,她就离不开他。但换了我,没有任何人,值得我用眼睛去交换。我最爱自己。”
明十没有说话。
“这是一部说琴的题材。也很有意思。自从听过你弹琴,我就迷上了古琴。”十夜给他舔酒。
于是,他继续讲故事。
明十为她说了一整夜的故事。
直到太阳出来了,十夜才合上了他手中书,说,“阿十,剩下的我自己看,或者你记着念完它。今天到止为止吧!”
他便抱了她去睡觉。
俩人相拥而眠,直至艳阳高照才醒转。
已是中午时分。
十夜有事要出去一趟,她承诺一定会回来的,让他不要再慌乱。
明十点头答应,说等她回来了煮好吃的给她吃。
十夜走到庭院门前时,似有心电感应,回头看他。
而他也正看着她,可是他眼神哀伤。
其实,他是知道她去做什么的。
昨晚回来,她一身灰尘,先去了沐浴。而她在森林里找到的证据在脱衣后,就拿出来放进了公文包。
她也并非一般人,心又特别细,自然能察觉出他没有碰触过她的公文包。因为只要有一毫米的移动,她都能看出来;且,她还特意放了一根头发在包着证物的塑料袋上,和上包时,在包的纽扣上也放了一根头发。
但明十又不蠢,即使他不看,也知道里面放的是证据。更何况,他一早就察觉到她在跟的其实就是吃人魔案了。
他什么都知道,她怀疑他,她调查他,可是他什么也没有干预。
此刻,他的眼神哀伤,是她从未见过的。
她的心感觉到很痛,剜心一样的痛。
一个反社会,居然会爱人,居然会心痛!她自嘲地笑了笑,并未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他会露出这样哀伤的神态,证明他并不是对明明的行为一无所知。他多少都感知一些。
十夜坐的士离开,她直接去的警察厅。
是小野丽子接待她。她老师飞比利时了。
小野丽子一见面就警告她,“慕教授交待了,明十现在很危险,让你一定要尽早回国!”
十夜什么也没有说,她把两个证物袋放在小野的桌面。
一个袋子装有石头,石头上沾有森林苔藓与血迹。
另一个袋子,里面装有一枚戒指,上面有血迹,但她早早检查过了,没有发现指纹;而袋子里的另一带血的布条,是她从大型切割器刀锋下抹走的血迹,是人血还是兽血有待鉴定。
第叁个证物袋,是一根头发。严格来说,是明十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