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母被噎了一下,她咋知道做个班长事情这么多,一开始还沾沾自喜,后来简直被弄得满头大汗,她都怀疑林秀故意整她了。林秀假装没看见,催促她说,“你要努力一点,要是做不好是要罚写检讨的。”婆母撇了撇嘴。林秀舒爽了,回房间里把睡懒觉的张妍妍拉起来,给她编了一个高马尾,头顶扎了一只蝴蝶结,让小姑娘看起来眼睛又圆又俏皮,活像个洋娃娃似的。等弄完女儿,她又给自己弄了相似的发型,然后穿着和女儿身上相似颜色的衣服,让别人一看就知道她们一对母女。最后为了提神,她还涂了那支裸色口红。张妍妍跳着想抢口红涂,林秀知道她们这个年纪小姑娘在想什么,对她说,“涂嘴巴上不行,我给你点颗红痣吧。”张妍妍欣然答应,林秀就用正红色的口红在她额头上画了一颗圆圆的痣,张妍妍怕弄花,动作都变得小心翼翼。母女俩出去的时候,其他人正围在桌子边吃早饭,今天订好在饭店里吃饭,新郎新娘和作为亲属的人都要早早过去迎接宾客。张三花作为伴娘穿了一身鹅黄色的裙子,比新娘的衣服还抢眼。玲玲偷偷朝她翻白眼,张三花看见顿时气了,对张母小声说,“等她进门后有她好看的。”林秀没管他们的眉眼官司,因为是亲家母这边亲戚结婚,林父和林母也被邀请来了,林秀怕他们不习惯县里的路线,准备到时候去接人。不过半途被婆母拦住,她对林秀说,“待会儿你在门口看着客人,发糖发烟。”她准备和林秀一起等宾客,他们这里丧葬嫁娶有给红包的习俗,当着客人的面把礼金收下来,然后登记在本子上,她一向掌握家里财政大权,要真换其他人,她准觉得不安心。林秀说,“我是伴娘。”张母愣了一下,转头去看玲玲。玲玲不好意思地说,“我感觉嫂子比较聪明所以邀请了她,不是说伴娘聪明,生的小孩就聪明吗?”其实就是嫌弃张三花太笨了。她表面上不说,私下里却耿耿于怀。婆母顾及她肚子里揣着的男孩把这口气忍下了。过了九点钟,一群人就往饭店里走。这时候婚礼还挺有意思的,有些崇尚西方文化的人家会穿婚纱,如果是思想传统的家庭则会穿中式旗袍,放鞭炮,门口还有租轿子租马的,让人从家里抬到饭店,一趟一块钱,很多人都愿意租来试一试,然后请照相师照成照片洗出来,作为日后的回忆。不过林秀结婚时没搞这么大阵仗,她年轻时候单纯,稀里糊涂办了一席酒,就把一辈子托付出去了。张妍妍要去跟着撒糖,据说这样才能早生贵子,林秀把她交给张仲清后自己就去车站接人。等她把自己父母和哥哥接到饭店的时候,已经到中午十一点,玲玲和张季同在人群来穿梭开去。考虑到玲玲怀胎几个月,衣服准备得比较宽松,但她本就不是个纤细的姑娘,肚子在红色衣服承托下格外明显。林秀已经听见有人在旁边说闲话了。林秀走过去,玲玲尴尬地对林秀说,“嫂嫂,你帮个忙替我招待客人,我找条腰带挡一挡。”林秀好心说,“这样恐怕不行,对小孩子不好。”玲玲无奈道,“那我找件外套。”这个天气穿外套还真是折腾人,但是为了不被说闲话又无可奈何,林秀答应下来。结婚吃饭的时候是最有时间闲聊的,比如刚才有人说奉子成婚的,有人说玲玲这胎肯定是男孩的,婆母也趁着这个时间和人唠嗑。林秀就听见她和一众人吹牛,“我儿子都很厉害,大的那个就不说了,老二最近也发达了,一个人养一家三口都行。做他老婆好啊,根本不用出去上班工作,就在家做做饭扫扫地,日子清闲得很。”别人奇怪问,“你二媳妇不是学历挺高吗?居然不用上班,那岂不是过得古代富太太一样的日子?”婆母哼了一声。林父林母也在人群里,尴尬得说不出话。林秀不知道其他人有何感想,但她曾经的确意识到,她让自己父母抬不起头了。她以前是家里最聪明的小孩,读书厉害,很文静,父母有炫耀的心理,每次带她出门都会拉着人吹嘘自家四妞怎样,她听着大人们谈话,会一边不好意思,一边低头抿着嘴唇笑。在四个孩子的家庭,父母并不重男轻女,她一度是家里人的谈资和骄傲。邻居有时会酸溜溜地问她以后是想当科学家还是当老师,或者当医生也不错。结果到这时候,她反倒成了最让他们难堪和不省心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