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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陆锦川是只大妖怪,能力倒不是特别出挑,就是特别讨人喜欢,本体浑圆像只肉绒绒的大毛球,一身黑白相间的毛茸茸“皮袄子”,喜欢安静,一坐就是大半天,光是啃啃竹子,就能占据他一天百分之七八十的光景。他活得够久,是年龄堆上去的辈分,现在还能见到的、活跃在人世间的妖怪,多半都得喊陆锦川一声“大佬”。——这也是陆锦川网名的由来,被这么喊着心里还挺美滋滋的。直播第二天直播第二天·千年大熊猫要做主播啦陆锦川前两千年活得挺滋润,他是得天独宠的仙灵,自打娘胎生出来就是注定要修妖的,成天待在林子里啃啃竹子,拍拍蝴蝶,都能轻轻松松从其中得到灵气。从尧舜到先秦,他窝在林莽里没有出世过。到了后来他蜗居的林莽被人砍成了山秃子,他只好从里头出来,摇身一变,换了一副憨态可掬的胖娃娃的模样,在人类世界里讨生活。陆锦川是仙灵,天生聚灵气,灵气对凡人而言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因此生活在陆锦川周遭的人,哪怕是前一天病重得要去阎王殿报道了,之后渐渐也能活过来。渐渐地,陆锦川这个带着“福”的胖娃娃传出了名气,被当时追求长生的皇帝请去了皇宫里,好吃好喝地招待着,满汉全席,金银玉露,极尽奢侈。那时候陆锦川对人类还不太熟悉,一副胖娃娃的模样顶了四五年不曾变化,被人察觉到身份异常后,连夜卷着皇帝送的那些好东西连忙跑路了。按理说一个妖怪,要什么身外物呢?但陆锦川偏不,比起日日夜夜无穷尽的修炼一途,他还是更喜欢在凡间做个人,玩一遭。因此皇帝给的那些赐福就更显重要了,这些可都是能满足口腹之欲的好东西。陆锦川一边学着怎么做一个人,一边低调地活成了一个大妖怪。他安安分分既不去搞事情坏天道的布置,也不勤奋修炼攒着修为去度化天劫,小日子过得开开心心,眼见着从君王天下,到了后来的“众生平等”,陆锦川觉得人啊真是有趣。可惜好景不长,在陆锦川打算再这么老老实实混到下一个千禧年的时候,修为不等人,作为天生仙灵,哪怕陆锦川再荒唐不爱修炼,修为还是在慢腾腾地往上涨,终于等来了陆锦川妖生中的第一个天劫。第一道雷劈就把陆锦川吓得瑟瑟发抖变成了个大毛团子;第二道雷劈,陆锦川咬着肉爪子含着泪,看着身上雪白雪白的毛被雷劈得发焦,灰乌乌的;第三道雷劈,陆锦川哭唧唧团着身子躲进了山脚下,那道天雷也跟着陆锦川落到了山脚下,劈开了山体,留下了一个大坑。三道天雷谓为一天劫,天雷散去后,陆锦川抖抖身子,身上一半的毛都要落不落地沾着,看得他心里委屈得不得了,明明不想修炼的,偏偏修为蹭蹭自己往上跑,惹来了天劫,劈掉了他半身的毛。圆滚滚的大毛团子步履沉重地在这块山脚下寻了个深深的山洞,躺下休息——闭关了。他要等到身上的毛重新长出来再出关。陆锦川没有闹钟,这一觉不知不觉把自己彻彻底底睡成了一个老古董,再醒来的时候,是因为他待的这个山头,被一个巨大的钢筋铁骨般的巨人直接当头拔起吵醒的。一头三百年来没有再出现过的、活生生的大熊猫,一直窝在这个小山包里活着!这个发现瞬间震惊了整个世界,陆锦川在尚处于睡懵状态的时候,被人类打包送进了一块人造林莽区,人造林莽区的周围被透明纳米玻璃墙围着,在一系列检查确定生命健康状况都正常后,开始供人群展观。陆锦川意识到自己被人当成了猴子,愤愤不平了几天后决定逃走。作为一只没什么特别能力的妖,陆锦川深知重大时刻保命逃跑的重要性,活了几千年,别的本事或许不大精通,逃跑的妙招却是一箩筐接一箩筐的——当然像天劫这样没什么商量余地的事情,陆锦川都没花力气去考虑逃跑——总之,陆锦川轻松越狱了。于是,一头三百年来首次现身的大熊猫在七日后再次消失的消息,又一次震惊了全世界,那所收容了陆锦川七天的顶级看管所也被问责得险些要关门大吉。这些,陆锦川完全没有留意过。他惊讶于眼前这个全新的世界。陆锦川活了两千多年,看过人类怎么从一耙子一耙子的农耕,走到后来机器取缔手工的时代。他以为自己见证了人类最智慧的时代,但是现在,当他看到一座座空中楼阁,以完全不合地心引力的方式稳稳建在半空中,陆锦川不得不再次感慨,人类的智慧果然是无穷无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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