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放的声音瞬间低了:“你很想知道?”这回即便她再迟钝也反应过来了,自己好像问得太露骨了,立即转了话题:“当然啊,和五哥哥有关的事,我都想知道。”沈放静静地盯着她看了许久,直把林湘珺看得心底发毛,才勾了勾唇角:“闲聊罢了,没说什么。”“哦,我还以为你背着我说什么好玩的呢。”他也不知信了还是没信,又像没事人一般站起了身:“下来,带你去看个东西。”等他背过身,林湘珺才捂着狂跳的心口,连喘了好几口气,方才那会真是吓人,她还以为沈放是疑心她了,还好,还好糊弄过去了。生怕他再起疑,赶紧快步跟了上去。不想沈放带着她回了营帐,他们不能入行宫,都是住在临时搭建好的营帐内,好在平阳郡王府也没人敢怠慢,他们的营帐也是最好的。林湘珺之前没见过营帐,迈着她那不方便的腿,好奇地东摸摸西摸摸,活像是没见过市面的乡下丫头。“这有何可看的,过来。”“你不懂,对我来说就是很新鲜嘛。”林湘珺母亲的墓在祖坟,但她父亲将她的衣冠葬在了两人初次认识的山上,她七八岁的时候,父亲初次带她上山祭奠。她傻乎乎地指着漫无边际的山林问父亲,这个园子怎么这么大,门和墙在哪里,把他父亲和兄长乐得只掉眼泪。“五哥哥,我那会是不是很好笑。”往日她说这个故事的时候,不论谁听了都会乐出声,唯独沈放没有笑。他朝她勾了勾手,林湘珺便挪着小步子过去,这才瞧见他藏在屏风后的一个草窝,里面缩着一只灰色的小兔子。这是昨日她下山时看见的,兔子掉进了陷阱里,那会她既要担心尸体被发现,又急着下山,只能在心底惋惜,没办法将它救出来。没想到沈放不仅将她看穿,还把她想做的事都给做了。灰兔的脚上缠着布巾,这会睁着红彤彤的眼睛懵懂地看着他们,窝的边沿还堆了些野菜,它便一点点的往嘴里送,咬得时候还会发出清脆的声响,萌得她心都化了。它脚上有伤,林湘珺也不敢去抱它,就小心翼翼地蹲在窝边,伸手去摸它的兔耳朵。不仔细瞧,还以为是大兔子在给小兔子顺毛呢。“喜欢吗?”林湘珺连连点头,眼睛里似乎有亮光在闪烁,“喜欢,喜欢极了。”昨日他去盯着那些尸首,想看看到底是何人动得手脚,但去得还是晚了一步,下山的时候便顺手捡了这只肥兔子。好在,她喜欢。看着林湘珺毫无防备的目光,沈放的喉结滚了滚,那便一直喜欢下去吧。作者有话说:放放:喜欢我还是喜欢兔子?七七:喜欢兔子!!有了小兔子,林湘珺又在沈放的帐子里待了许久,给它取名给它喂吃的,好像多了个新奇的玩伴。期间她也隐隐约约记得,自己好像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可又实在是想不起来,只好抛到脑后不管。等到天色暗下来,春喜来催她回去了,在与沈放道别时,她才猛地想起来,今日去马场本来是要拆散萧澜月和沈厉州啊!她只顾着担心沈放了,怎么把最重要的事给忘了,这会天都黑了,马场肯定也没人了,他们两若要培养感情也培养完了,还拆散个屁!古语说的好,真真是玩物丧志啊。沈放见她方才还好好的,突然就悲伤了起来,也不知道她是怎么了,便猜测是想把兔子带回去玩。他倒想留个心眼,只要兔子在这,就不怕她不寻来,但见她如此委屈的样,又舍不得她难过了。罢了,反正她喜欢的是他,他在哪,她都会来的。便让杨意把草窝搬起,好叫她一并带回去,没想到林湘珺瞧见兔子却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副很是抗拒的模样。“不要了,不要了,兔儿留在五哥哥这,我明日再来,不,过几日再来看它。”沈放:……小姑娘的心思可真够难猜的,刚刚还喜欢得不得了,不过眨眼的功夫,就又不要了?这也更加坚定了他的想法,这个喜新厌旧的小病秧子,得到了便不喜欢了,他可不能让她的喜欢,这么快就如了愿。临走时,林湘珺记起了他明日要比试的事,既然今日已经见着景帝了,证明有些事不是她想阻止就能阻止的。与其白费力气捣乱,还不如顺其自然,在他这卖个好。他即便将来当了皇帝,也能多念几分旧情。“五哥哥明日的比试,你会紧张吗?”紧张?笑话,他杀人都不眨眼,跑个马会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