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凯放手,但是很坚定地说:“我不会放弃的。我要把你追回来。”
季惺无语。
两人站着对视愣神一会儿,季惺抬步上楼了。
见旧友
丁凯离开季惺家楼下,马上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哪位?”
“季恪吗?我是丁凯啊!”他拨的是刚才要到的季惺弟弟季恪的电话。
季恪的声音马上就激动起来,“丁凯!你小子!哇靠,多少年没联系了!你还记得哥们儿啊?”
丁凯也很高兴,季恪是他最好的朋友,又是他所爱之人的弟弟,感情自然非同一般,“怎么不记得?这不刚得到你电话就给你打了。”
“哎?谁给你的我电话?”季恪好奇,“对了,你这怎么是g市的号码?你回来了?!”
“对啊,”丁凯边打电话边走,走到了自己的车旁,拉开,坐进去,“回来这边工作呗。”
季恪:“嗯?我还以为你怎么也会留在美国呢,再不济也是去北上广什么的,居然回这个小城市?”
丁凯:“舍不得你们呗。”
季恪哈哈笑,“你少来了,谁知道你舍不得谁。”
丁凯正色道:“季恪,今天有空没,出来见个面聊聊天?”
季恪满口答应:“好啊!”
丁凯问:“在哪儿见?”
季恪沉吟,“……步行街那边有个酒吧挺有味道的,叫迷吧,咱们去哪儿?”
丁凯:“好。”
半个小时后,两人见面。季恪上来就兴奋地给了丁凯一拳,“哇靠,你小子吃什么了,怎么窜那么高?”
季惺一米七六,季恪比季惺高,一米八稍微欠点儿,但是丁凯比他还要高,少说一米八三到八五之间,人也成熟不少。
看到老同学变这么酷,季恪有点羡慕,“当年你走的时候也就和我差不多吧?奶奶个熊的,嫉妒死俺了!”
“嘿嘿,基因问题,不要嫉妒了,没有用滴。”丁凯和季恪相处很轻松,嘴上也开始欠揍。
季恪的性格和季惺是两个反面。季惺为人细腻、心思敏感,季恪则从小就是个多动症,活泼开朗、大大咧咧,比他哥要阳光许多。两兄弟长得虽像,但季惺看着就是要比他弟瘦弱温柔文艺。
两人在迷吧二楼的一个角落里坐下,叫了啤酒和小吃。
迷吧的装饰综合了汉族民居和古拜占庭的风格,每个饰品却很有点佛陀的味道,所用的装修木材都很好,而沙发也是真皮,总的说来环境相当不错。丁凯第一次来,感觉到倒不输很多大城市的酒吧。
此时酒吧里的人也不是很多,有个歌手正在楼下的舞台上随着现场伴奏开场,声音嘶哑迷蒙:
多少人走着却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着却如同死去,
多少人爱着却好似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