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发生的事情太多,芸娘是真累了,被裴安抱在怀里,走了一路,放在床上也没醒。夜色已深,裴安替她褪了鞋袜,也没去吵她,夏季里热,他只给她搭了一方被褥在胸口,自己洗漱完,躺在她身边。他习惯在临睡之前,梳理脑子里的思路,一桩一桩地拎出来,再详细地运筹。梳理完后,总有那么一阵睡不着,他转过头,看着她熟睡的面孔,她倒是睡得没有一丝防备,很恬静。他翻了个身,面朝着她,伸手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温度传进掌心,心也彷佛跟着踏实了下来,眼睛一闭,很快入了眠。—芸娘一觉到了天亮,醒来才意识到一身都还是昨儿的,裴安不在,她掀开被褥,正弯身穿靴,程娘子提着一桶水走了进来。见她醒了,程娘子笑着道,“夫人昨儿应是累极了,没洗漱就躺下了,我刚烧了两桶水,夫人先擦一下身子。”说完又指了一下放在她床头的一套粗布衣裳,“衣裳是我的,没穿过几回,都是洗干净了的,夫人要是不嫌弃,待会儿就换上。”昨日裴安带着她招呼也不打,直接离开了队伍,青玉不在,让人家一个干大事的土匪做伺候她的活儿,芸娘有些不好意思,“麻烦程娘子了。”“夫人不必同属下客气,伺候夫人,属下心甘情愿。”程娘子昨夜挑出来的那句话,不过是同两人开了玩笑,她自己是什么身份,怎可能不清楚,人知恩图报没错,但不能贪心不足,裴堂主那样的神仙人物,哪个小娘子不爱,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色也一样。该她的,她才会动,堂主对她无意,她有自知之明。不过就是平日里过过嘴瘾,如今他已有了夫人,她断然不能再像从前。“夫人擦着,属下替您看着门。”程娘子将水桶放好,也没走,背着身子立在营帐帘子前,同身后芸娘解释道,“属下为昨夜的话,向夫人道歉,堂主没送过属下胭脂,是堂主缴获了一批走私货物,我见着有水粉,自个儿向他讨来的。”芸娘早没记着这茬了,没料到她会解释,听了后,却又莫名放心了不少,至少知道她没再打他的主意。她脱下了外衫,搭在了几根木棍作成的杆子上,挡了一半视线,应道,“嗯,我明白了。”说完,她又好奇地问她,“程娘子很早就进了明春堂?”程娘子点头,“两年前堂主刚到建康,我被知州的人到处通缉,无处可去,躲在暗巷子,正翻着别人丢下的剩菜剩饭,是堂主给了我一个干净的馒头。”后来她才知道,那一个馒头,也是他一顿的口粮。芸娘已经脱完了衣裳,将发丝挽起来,束在头上,全身上下无一处遮挡,拿瓢搅动了一下桶里的水,开始往身子淋,意外地问,“程娘子犯了事?”“一商户看上了我,给了我父母十两银子,将我买了下来,成亲那日,我见对方一头梨花,年入花甲,能做我祖父了,一气之下,我将人给杀了。”从此她变成了一个背负着命案的寡妇。芸娘愣了一下。比起她这样的经历,自己的现状,已经幸运了很多,芸娘怕戳她伤痛,没再问了。程娘子倒是自己主动说了起来,“夫人不知,明春堂百来号壮士好汉,哪个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若非堂主给咱们一条生路,在这官不官,民不民,恶霸欺人的世道,咱们早就横尸荒野了。”世人都说堂主是恶魔,对于那些个贪官污吏来说,确实是恶魔,可对于他们这样落难的百姓而言,胜过佛陀。名春堂的兄弟们,包括她,这辈子都是心甘情愿,替他卖命。芸娘听得仔细,擦在身上的布巾顿了顿。她知道他很好,但没料到,他不仅救下了朝廷那些被陷害的忠臣,还拯救了无数黎民百姓。他才二十二,能做到如此地步,必定比旁人付出了百倍的精力,这些年来,他怕是没有歇息片刻。她起昨夜他昨夜给自己吹的笛声,一股热流回荡在胸口,她愈发对他心疼了起来,她暗里下定决心,一定要尽自己的力量去保护他,不让他再受苦受累。—芸娘洗漱完,换上了程娘子的衣裳。她出生在世家,从未短缺过吃穿,这样的粗布头一回穿,反倒将她一身细皮嫩肉衬了出来。似乎也觉得新鲜,她正低头打探,裴安从外进来,目光落在她身上,上下一扫,暗自揣测,这皮囊确实有招蜂引蝶的资本。芸娘听到动静抬起头,裴安也早换好了衣裳。同样一身粗布,连头顶上的玉冠都换成了布条,活脱脱的一位清苦玉面少年,芸娘没见过他这样的装扮,再瞅瞅自个儿,雀跃地道,“郎君,咱们真像一对土匪。”裴安:她这样的形容还挺别致,怕是还没从昨儿的梦里醒过来,“收拾好了吗,趁太阳不大,咱们早些出发。”昨日离开队伍时,两人什么也没带,一匹马,外加一个水袋,连这身衣裳还是讨来的,没什么可收拾。早食一过,名春堂的人打道回府,裴安则带着芸娘,骑马赶往渡口。—御史台的队伍,还在沿着管道往前,青玉一天一夜没见到主子,一颗心悬吊着放不下,问了几次童义,每回童义都是一句,“有主子在,不用怕。”问多了,也不耐烦,“主子陪着夫人呢,你还怕她丢了不成。”青玉不太信,“可不好说,姑爷那样的人,怎可能安全。”这话童义不爱听了,“你觉得你家主子,就安全了?”都长成那样,谁也别说谁好不。青玉一噎,断然不是个服输的主儿,“明知道自己不安全,好端端的为何就不跟着队伍走?至少这儿人多,歹人见了,也不敢来”话音刚落,身后突然响起了一阵地动山摇的马蹄声。青玉回头,一群黑衣人手提长刀,在太阳底下泛出刺眼的光芒,直奔着队伍而来。她忙住了嘴,脸色发白地将脑袋缩回了马车内,“童义大哥”
童义也懒得去言语嘲讽她了,“害怕就躲着别”“你有多余的刀吗,给我一把呗。”童义:—同队伍相比,裴安和芸娘这边清净得多,一匹马托着两人一面赶路,一面赏景,下午便到了附近的渡口。此处离泸州不远,渡口的船只大多都是商船,只为给这一片区卸货,没什么客船。两人一到,便有明春堂的人上前接应。都是货船,船舱不如客船的讲究,空间并不大,但收拾得挺好的,临江开了一扇窗户,一推开,河面上的风便灌了进来。长这么大,芸娘从未坐过这样远航的船只,唯有在儿时元夕,母亲带她到临安河上,坐了一回花船。花船很大,平平稳稳地在江面游一圈,完全感觉不到自己在水面上,哪里如当下这般滔滔江河,滚滚奔腾过瘾。她一进屋子,如同笼子里的小鸟儿刚飞出来的那阵,什么都新鲜,四周打探,也不怕自己没见识被他笑话,东摸摸西碰碰,瞧完了,推开窗户,探出半个身子去吹河风。风夹着水浪,扑在面上,潮湿又清爽。船只慢慢地驶向了江河中心,她望向远处的河岸,兴致高涨地念了一声,“青山隐隐水迢迢,四季盛夏好时节。”一首诗被她改了下半句,倒再也不抱怨天热了,趴在窗户边上,迟迟不肯回头。船上的人送了一些甜瓜来,裴安接过碟盘拉上门,立在她身后,添了一句,“要不再配上些瓜果,更恣意?”“郎君说得对。”她也没客气,转身伸手,打算从他碟子里捻一块过来,裴安胳膊往后一挪,却不给她,而是将手里的一块,递到了她嘴边,“张嘴。”他来喂她,她多少有些不好意思,“郎君先吃。”他趁她开口的功夫,塞进了她的小嘴里,红彤彤地殷桃小口,陡然被塞进一块食指长的瓜条,缩也缩不进嘴里,咬也不是,不咬也不是。她忙用手去帮忙,手还未抬起来,他突然凑过来,对准留在她嘴外的一截,含住一咬,“咔擦”一声,她瞪着眼珠子望着离她只有一指距离的深邃眼睛,心口一跳,脑子里全乱了。他倒似乎没觉得半点不妥,咬进嘴里后,直起身来,尝了一下味道,偏头给了她一抹微笑,“还挺甜。”成亲后,两人之间的亲密,大多都是在那事上,平日里他一副正经模样,路上共乘一辆马车,也没见他生出什么色心来。但自从在知州,白日里来了那么一回之后,她发觉,他对她愈发地不见外了起来。这样的感觉,她并不排斥,甚至还有些窃喜。比起最初的生分,相处了这么些日子,两人对彼此确实越来越熟悉,也随意了很多,像这般寻常夫妻间的情趣,带了撩拨的意味,却又透出了蜜里调油的味道。她红着脸,将剩下了的一截咬进嘴里,含含糊糊地点了头,“嗯。”这一趟,他本就是为躲清净,陪她游玩,没什么要事,一直呆在房内没有出去,风景赏久了,总会疲惫。船只已进入了江河内,河道宽阔无边,看不到岸边,了无人烟,也没什么趣味,他见她打起了哈欠,体贴地劝她去床上躺一会儿。她没多想,依言躺去了床上。刚闭上眼睛,一只手掌便贴了过来,落在她的凹下的腰际上,她一惊,猛然睁开了眼睛,便对上了一双幽深的眸子。他看着她,唇往她跟前一凑,搂紧了她。“郎君”她吓得一把捏住他手腕,提醒,“还是白日”白日又如何。“不怕。”他声音沙哑,埋下头含住了她的唇,重重一咬,舌尖钻进了她齿内—洞开的一扇窗,一直没合上。窗外江水涛涛,碰撞起来的水泽,溅起来,再落下,起伏不断,她一双腿搭在窗前,搭的时间太久,酸软无力。浪花声声呜咽,久久不息。她摊在那儿,没了力气,任凭处置,不知过了多久,似乎是睡了那么一阵,又觉得迷迷糊糊,压根儿没睡安稳。夜色很快降临。船上檐角挂了好几盏灯,江河一摇,光晕洒在河水里,荡漾开来,粼粼波光闪烁,又是别样的风景,芸娘却再也没有劲儿去赏。船在江上行走了五六日,两人便过了五六日的堕落日子,吃了睡,睡了吃,除了身子累些,倒是真正地无忧无虑。第七日,船停在了一个码头,两人才下船,去附近的街市上买衣裳。太阳太大,她在铺子前挑着腰带,他打着一把伞,大半个伞面罩在她身上,两人一身粗布,若非仔细去瞧,还当真认不出来。对面萧莺愣愣地站在那,怎么也没想到,这辈子还能遇上他裴安。她神色激动,紧紧地捏着手里的半块烧饼。侯府被抄家,男丁押入大牢,女眷都要被送到教化司,充为官妓,母亲冒死,连夜将她和大哥送出了城。两人出了临安,一路逃窜,没有半刻停留,可逃出来了又有何用,不过是留了一条命下来,她再也不是往日的侯府大小姐,如今就连吃一口饭,都要偷偷摸摸,见不得人。母亲、大哥,侯府所有的人都说,是裴安害的,可她不信。她不信,他就能对她如此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