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语中的嫌弃意味简直都快要溢出来。
池文懋面上乖巧答应还道了声谢,低头吃肉时却是暗戳戳翻了个白眼,内心恨恨的吐槽。
看不见他身体这么小的吗?
咬不下狼肉很正常好不好?
还有,他才没有喊过这头雄猞猁爸爸!出去更不会喊!
庄昶打量着低头吃肉的小猫崽,注意到对方脸上的小脾气,好奇发间:“你叫什么名字?“
池文懋看在肉的份上回答他,“池文懋。”
“哦,你以后可以改名叫庄文懋。”庄昶一本正经的在逗猫,语气装作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
“算了,还是叫池文懋吧,我怕有人误会我们的父子关系。”
池文懋不可置信抬起猫猫头看对方,有必要一个点突出两次吗?!
在森林里弱能怪他吗?
但凡让他落在人类居住地,他都不会混到如此地步。
最后他硬生生咽下了这口气。
无他,是他觉得猞猁说不定会觉得他无可救药,不会再拉他去爬树锻炼,那样也挺好。
他假笑着回应,“我也觉得叫池文懋比较好。‘
毕竟他还不想换爹!
体型小吃不多,雄猞猁给他扯下来的肉没吃完,池文懋就饱了。
吃完他先是舔了舔黑色的爪子,然后开始拿爪子擦干净脸。
猫猫是爱干净的动物。
庄昶已经没了耐心,他一整个春天都没有发泄过,好不容易有点苗头还被砰一声砸没了。
虽然他没听到附近有其余狼的动静,但也不能保证这头狼是单独行动的狼,
”回去再洗。”
”狼肉不叼回去吗?”池文懋怕对方是在等着让他叼回去。
狼都快赶上八个他,他使出吃奶的劲儿也叼不回去。
何况他是幼患,又不是苦力。
庄昶轻飘飘瞟了一眼地上的狼,无所谓道:“不需要,洞里还有肉,我懒得费劲儿。
池文懋觉得凭借对方能力,的确有不要狼肉的自信,不像他,吃肉还需要动脑子。
他跟在长期饭票身后,尾巴不自觉甩动,小眼神里满是得意。
以后他可就是不愁吃喝,还能保住小命的狸花猫了。
至于他前一个小时才认的那位妈妈,鼻子失灵没有闻到他身上的气味,更不用说会来找他。
他也不想回去继续爬树,再爬他的猫命也要没。
庄昶目前落脚的洞是一处有树枝遮挡的隐蔽树洞,里面对于狸花猫来说很宽敞,对于猞猁来说就是刚刚好。
怕洞口有动物突袭、报复,尤其是猞猁刚刚才杀死一只狼,池文懋钻到洞的最深处趴下。
可惜他那一点儿小聪明尽数落入猞猁的眼里。
庄昶的精力在刚刚捕猎厮杀时得到一定的释放,他趴在洞里,指挥在一旁充满警惕性、不敢靠近他的小猫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