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红夏咬着嘴唇,纠结不已,万分为难。沈卫山默默抽着烟,也不催促。“卫山哥,对不起。”许久,郑红夏下定决心,哽咽着开口:“这辈子,我想有个自己的孩子……”“不怪你,是我的问题。”沈卫山眼眸低垂,看不清情绪:“明天我还有事,就不送你了。”“好。”郑红夏强忍着哭意:“爷爷那里,我去说。就说,就说,是我看不上你。”沈卫山微颔首:“多谢。”“卫山哥,以后,多保重。”郑红夏呜咽着跑走了。沈卫山把抽了一半的烟丢在地上,用脚碾灭,转身走出院子,上了吉普车,扬长而去。再次从百货大楼出来,沈卫山和司机两人手里都大包小包提满了东西。“首长,咱们去哪儿?”司机发动车子。沈卫山:“先去双山县接个人,之后去龙湾镇榆树村。”---吃完一锅香糯的大米粥,林向美全身都暖和了起来,靠坐在炕边懒洋洋地看着弟弟妹妹。甜甜的小脸蛋红扑扑的,一双大眼睛亮晶晶,满足又幸福,抱着已经吃得精光的碗,伸着小舌头转着圈地在舔碗里沾着的米汤。林望星吃得打了饱嗝,却也把空碗捧在怀里,舍不得放下。看着他们,林向美嘴角弯弯,忍不住笑了。还怪可爱的。可笑完,又忍不住心酸。两个孩子这是多久没吃过饱饭了。“来,把碗拿来,姐姐洗碗。”林向美笑着伸出手。“姐,我来洗。”林望星从小板凳上站起来,把林向美的碗接过去,顺手又把甜甜的碗也拿走了,一起放进炉子上温着水的锅里。甜甜舔得正开心,碗却突然不见了。小姑娘一愣,小嘴扁了扁,耷拉着小脑袋委屈巴巴,奶声奶气:“还没舔完呢。”那可爱的小模样把林向美萌得心肝一颤,伸手就把小姑娘抱进了怀里:“甜甜乖,让哥哥洗碗,洗完了咱们去找二哥好不好?”“找二哥!”甜甜一听,拍着小巴掌,露出了一口小奶牙。林望星眼睛也一亮,加快了洗碗的速度。林向美观察两个孩子的神情,心中也不免对那个还没见过的弟弟有些期待,隐隐地还有一丝忐忑。林向光,今年十四岁,在龙湾镇上念初中。按书中所讲,林向光天生骨子里带了一股狠劲儿,长大以后是个杀|人放|火什么都敢干的亡命之徒。不过现在还只是个一边努力读书,一边找各种机会偷摸赚钱贴补家用的好孩子。林向光平时住在学校,每星期回来一次。林向美刚看过墙上的日历,知道明天晚上他就会回家,可她等不及。在书里,就在她大哥的抚恤金送到的前一天,这孩子因为投机倒把被抓,被送去农场劳造。因为长得漂亮,在农场里被变态老光棍欺负,愤而反抗,被打瞎了一只眼睛。那以后,这孩子再也没机会上学,从农场出来后一直在社会上晃荡,这是他走向不归路的开端。可不管这孩子在外面多么十恶不赦,多么让人闻风丧胆,但他对家里的兄弟姐妹却是一百分地维护,千万分地好。这样好的弟弟,林向美决定,现在立刻马上就去见他,把他带回家来,一定要躲过那次被抓。外头天寒地冻,林向美给甜甜和林望星穿得尽可能暖和,自己也裹得严实。又把在炉子里烤熟的土豆在地上磕了磕,把灰磕掉,找了两张纸包好往棉袄口袋里一揣,几人就出了门。林向美先去正屋,找林老太太要钱。“奶奶,大娘,我头疼,胃也不舒服,给我点儿钱,我去镇上诊所拿点药。”林向美说。“啥玩意?”还没等林老太太说话,林老大媳妇先炸了,把手里正纳着的鞋底啪啪往炕上拍:“你个败家鬼,你当钱是大风刮来的,一点头疼脑热就要去拿药!”林老大家的大儿媳妇先头被林向美敲跪在地上,正憋着一肚子火,也跟着讥讽:“呸,能打能抢的,这像不舒服的样?”“就是,赔钱货,败家玩意儿,米缸少了那么大一块。”……一屋子人你一句我一句,冷嘲热讽,都在给林老大媳妇帮腔。而林老太太盘腿坐在炕头,吧嗒吧嗒抽着烟袋锅,一言不发冷眼旁观。“行,我的病可以不看。”林向美也不气,回手拉过林望星,把他生了冻疮的手和耳朵给众人看:“可望星每天出去捡粪,还要捡柴火,手和耳朵都冻坏了,我要给他买冻疮膏。”林老大媳妇一听更来气,往地上呸了一口:“林向美,不是我说你,一个没人要的野崽子你当他是个宝,还买药,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