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比九字,复杂多了。
但是赵九庭依样画葫芦,用长毛在地上写出了“庭”字。
只是字迹很丑,充满了小学生的质感。
而且,模仿一遍也不足以记住“庭”字的写法。
越是复杂的字,需要模仿的次数越多,才能彻底学会。
像极了幼儿园的学习过程。
“九庭真棒!”
像是哄孩子一般,苏清黎鼓励着丈夫。
作为一名中文系研究生,苏清黎曾经有过当老师的想法,
但她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幼儿园”级别的语文老师。
这可就是大材小用了。
以苏清黎的学识,足够在大学当老师了。
但是此刻,苏清黎却仍是很有成就感。
“九庭,虽然我们小时候不认识,不是青梅竹马。”
“但以后,我可就是你的文字启蒙老师了。”
“你死后的童年,都是属于我的了。”
苏清黎充满乐趣的笑了笑,
身为老婆兼职养尸人,她要一手把丈夫拉扯大。
养尸不仅仅只是符咒、灵液、宝穴这三个方面。
苏清黎希望自己也能“育”尸。
养而不育,那终究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仆。
就在苏清黎打算教导丈夫书写第三个字的时候,
天快亮了。
要回家了。
如果等到白天再回去,
以毛僵的恐怖程度,有可能会吓到九藜村的村民。
“九庭,回家我再慢慢教你。”
苏清黎晃了晃玉铃铛,施展御尸术,领着丈夫的尸身回家。
她想要让丈夫试着用手指握笔,在白纸上写字,
因为可以练习肢体的灵活度。
苏清黎的下一个养尸目标是行尸。
行尸的主要特征,就是像人一样行走,具有更自由的肢体活动。
而书写文字,显然可以练习手指和手臂的灵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