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将头发重新扎好马尾,身上的军训服没来得及换下,匆匆下楼。
当双脚站在篮球场的蓝色地面上时,眼前的一幕让陈最最惊了。
原本围得水泄不通的舞蹈社,现在只剩下零零散散的一圈人,反观篮球场的另一边,里三圈外三圈,人头像蚂蚁洞旁的蚂蚁,一个挤一个。
陈最最经过舞蹈社的时候,听到几声抱怨。
“你不是说嗨乐队今天不刷街吗?”说话的是一个留着狼尾发的男的,正一脸愤慨地看着对面。
另一个墨灰挑染的男生似乎也很懊恼,“叶斌是这么说的啊。”他意识到什么,啧了一声,“我他妈,艹,又被他骗了!”
走到人群最外圈时,陈最最被人撞了一下,她只听到一声‘不好意思’,转眼就分不清谁撞得她了。
陈最最重重吐了一口气,低头给黎初发消息。过了一会儿,黎初不知道从哪忽然出现在她身边,拉着她朝人群里钻。
陈最最穿缩在各式各样的香水味、汗臭味中,感觉自己快要不能呼吸时,才恍若冲出迷雾,视野瞬间开阔。
黎初是跟她舍友一起,将介绍室友给陈最最,陈最最打过招呼后,迫不及待地朝前看。
前面大约有半个篮球场大的空地上,用小木板、红布毯搭了一个三厘米高的小舞台。舞台上,有架子鼓,贝斯、吉他、键盘和一只站麦,一个基本乐队的标配。
表演还没开始,舞台后方两边的灯很暗,只依稀看见有几个人在后台走来走去。
周围都是人,支支吾吾交头接耳,讨论的是眼前这个叫嗨乐队的乐队,陈最最耳朵都快要竖起来了,也没听清他们到底在说什么。
恰巧黎初跟舍友交头接耳完,凑到她耳边,问:“最最,你知道这个嗨乐队吗?”
陈最最扫了她一眼,大大的眼睛中清澈地大写三个字:不知道。
黎初又是一愣,陈最最的五官很小,偏偏脸蛋也很小,眼睛圆圆的、亮亮的,流畅饱满的脸蛋和麋鹿般透亮的眼睛。
清纯的脸,却又有着能让男女都流鼻血的魔鬼小蛮腰的身材。堪称女人红眼病的起点,男人欲望的终极。
缓了好一会,黎初才将这人是她闺蜜,羡慕嫉妒甩在脑后,继续咧开嘴说:“那你还记得报道那天,我指给你看的那男的吗?”
“……记得。”这个人她怎么会忘记。
初见时男生还是三七分的短侧发,浓而锋利的眉流畅滑进鬓,卷翘的睫毛、和驼峰一样的山根,勾勒出一张精致的侧颜。
给人的感觉很像九零年代TVB里那些,不学习成天惹事的坏小子,改邪归正了,又尚不足完全去掉痞气的朝气与丧气于一身的矛盾青年。
“是不是很帅?”黎初挑眉,嗯~~一声,用肩膀撞了她一下。
陈最最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很不客气撞回去,坦率承认:“是很帅啊,那又怎样?”
“他呀,叫周廷,正是这个嗨乐队的主心骨。大一开始就建了这个乐队,不仅唱歌好听,打鼓、弹琴什么都会!”黎初越说越激动,大夸特夸,“而且你知道吗,他人不光长得帅,还贼有才。大学里,帅哥多,难公认的真校草。但偏偏人双管齐下,收获无数芳心,确确实实评为校草第一人选。逢人就说校草周廷,冠绝古今。”
“嗤。”夸张的评语,让陈最最笑了一声。
她虽然长在国外,却从来没有枉顾中国文化,自然也知晓冠绝古今是什么意思。周廷长得帅她承认,可帅哥她也见过不少,尤其外国人的花期还基本都在十七八岁。
冠绝古今?有这么神吗?
陈最最挑眉,好整以暇看着黎初:“你喜欢他啊?”
黎初跟被人用针搓了尾椎骨,浑身抖了一下,“别胡说!”她十分小心翼翼地左右观察,慢慢贴近陈最最耳骨,双颊浮上一抹红晕:“我有喜欢的人。”
陈最最瞳孔猛缩,眼睛瞬间睁大了,“你?”她吃惊微微张着嘴,疯狂眨眼,心中的八卦之魂将吃惊焚烧殆尽,嘴角抑制不住地笑:“谁啊?是我们学校的吗?”
“哎呀。”黎初被她盯得有些害羞,“你别。。。。。。哎。。。。。。他不是我们学校的。”
陈最最:“啊——”
高中就开始谈的?
她还想再问,黎初却撒娇道:“最最~~别再问了。。。。。。以后有机会我再告诉你。”
陈最最吹鼓脸颊,只有些遗憾道:“那。。。好吧。”
黎初勾着她的手,嘻笑一声:“嘻嘻,你最好了。”
“快看!开始了!”
伴随着黎初忽然的大吼,陈最最还没来得及扭头,一股混杂着厚重金属味道的电子音冲进她的耳洞。
由低盘旋,颤音至拉高,在波点声冲破顶的时候,又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