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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水——”一声轻的和蚊子的声音差不多大的嘤咛唤住了她。“水,渴。”魏蓝很想装作听不见一走了之,残存的善良却叫她在面对一个昏迷不醒的男人没办法无动于衷。纠结了好半响,她认命的回自己房里拿了自己喝水的水杯,还有一应的毛巾等物。“醒过来给我升职加薪,听见了没有?”她不轻不重的拍了下宋朗的手。就在她转过去没看到的时候,床上的宋朗嘴角微微勾起了一个弧度。这一晚,喂水,擦脸,催吐,再怎么不情愿,魏蓝也照顾了宋朗一整夜,直到天蒙蒙有些亮了,宋朗消停下来,魏蓝才不再撑着,得以眯了会儿眼。第二日,在床边趴着醒来,腰酸背疼的魏蓝瞧着精神奕奕的某人,恨得牙痒痒。也许是知道得罪她得罪得狠了,宋朗这几天没有再打电话折腾她,魏蓝舒舒服服的过了个七天小假期。假期结束,魏蓝一如既往妥帖的收拾好自己,换好帆布鞋拎着包前往公交车站。工作五年了,驾照也考过了,魏蓝依然没有买车的打算。不是买不起,是因为她住的地方离公司很近,坐公交车十五分钟就到了,每天出行不到四块钱,算下来可比开车上班经济实惠的多。可巧,年初的时候房东要卖房子,魏蓝咬咬牙掏出自己这五年的全部积蓄,还是将这套房子盘了下来。拿到房本的时候,她差点哭出来,在外地漂泊辛苦了五年,直到这一天,她才终于在这座纸醉金迷的城市里有个家了。下了公交车,魏蓝将包里的高跟鞋换上。这是她这么多年工作养成的习惯,不管在哪里,包里总有一双帆布鞋,方便追公交,方便跑业务。说起来,这个习惯还和某只吸血鬼有脱不开的关系。当魏蓝还是只小菜鸟的时候,听信某些学姐的忠言换了双七厘米的高跟鞋去应聘,为的是让自己显得正式一些。宋朗永远用那张让人揍不下去的脸说着欠揍的话:“你以后就打算穿着高跟鞋来上班吗?”那时的她初出茅庐,完全没懂对方的弦外之音,傻傻的点了点头。宋朗当时什么话也没说,用她看不懂的眼神看了她好久,吩咐人事部让她明天按时来上班。直到工作一段时间后,魏蓝才知道宋朗当时的眼神叫做怜悯。她第一天报到就被宋朗安排着去各个楼层送资料,三天以后是各个合作商,一周以后脚磨出了好几个泡,腿都跑细一圈的魏蓝终于赌气般扔掉了她花大价钱买的高跟鞋,换上了舒适的帆布鞋。当她再次大义凛然的走进办公室准备接受今日份体力训练时,宋朗看了看她脚上刷得白白的帆布鞋,颇为意外的网开一面,没再叫她跑腿,扔给了她一份文件:“我记得你的第二学位是法语吧,两个小时以后把这份文件用法语整理出来,再抽点时间好好捯饬下自己,陪我去参加个宴会。”那时的魏蓝差点一着急心肌梗塞直接昏过去,一边调动起已经快一年没用的法语,手忙脚乱的翻译,一边调动起自己这段时间打下的坚实人脉基础向礼仪部借礼服。总之,这一场小小的考验以宋朗一句还可以过了关。那时的她已经敏锐的意识到了,宋朗并不是因为看不惯她给她小鞋穿才折腾她,而是真真正正的在教她这份工作怎么做。给公司各楼层送资料是为了认识同事,给合作商跑腿是为了了解公司主要业务,那份两小时的翻译其实根本就没用上,只是为了让她用最快的速度熟悉这次合作,在日理万机的老板一不小心忘记的时候悄悄提个醒。总之,宋朗在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培养她。后来的后来,小助理魏蓝被大魔王宋朗培养出了瞬时换装,偶尔翻译,经常交际,随时百宝箱等优秀技能。所以,严格说起来,魏蓝能变成这样,几乎全靠宋朗一手栽培。而她,也没辜负宋朗的期望,花了五年从普通助理做到了特助,成为了那个待在他身边最长,位置最稳固的女人。作者有话要说:这文没有三观,谢谢谢谢☆、贰“魏姐好。”前台小妹妹永远富有朝气,脸上始终洋溢着见到亲人般的笑容。“小洁你好。”魏蓝在宋朗的变态锻炼下,记得公司里所有人和对应职务,堪比人事部的那台电脑。她来到办公室,屁股还没坐热,门就被人推开了。魏蓝皱了皱眉,平白无故的,手底下的人不会这么没规矩。见到魏蓝一脸不善的瞧着他,小李讨饶的笑:“不好意思魏姐,宋总说您这几天休息,我以为您没过来所以才没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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