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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1页)

梁逍的眼睛始终是亮晶晶的,也是充满愉悦的,双手就那么握在叶季安的腰侧,用力摸他的腰肌,不一会儿又顺着脊梁把他拢下来亲吻,亲他的时候不仅要连绵地吞下他的呼吸,还要说话,管他叫前辈,叫哥,还要说爱他,嘴唇的一开一合绵密又放`浪地勾画着他的轮廓,从鼻尖到人中,到唇峰,一寸皮肤挨着一寸皮肤,再到下唇再往下一点点,那细小的凹陷。

真的快疯了,我绝对就是快疯了,叶季安只有这一个想法,他也说着爱,却发觉自己的发音更像那种毫无章法的呻吟,只得大口地呼吸,下身疯狂的耸动也像是随时要把这帆布做成的吊床弄翻,只能拼尽全力把梁逍搂上,从大腿到臀瓣再到腰杆的动作就像种惯性,到他第二次射`精的时候已经意识模糊,倒是屁股里的感觉更为明显。

叶季安知道,几乎同时,梁逍射在了自己里面。

开心是突然袭来的,同时高`潮多么难得,叶季安喘了好一会儿,费力捡起心神,还是不愿那东西撤出,赖在梁逍身上不肯下来,“舒服吗?内射。”他抵着梁逍的额头眨巴眼睛。

梁逍赧然看着他,慢慢点了点头,“但我觉得很矛盾,”他又道,认真得就像在分析一个上亿的投资项目,“我知道无套性`交是不值得提倡的,我也觉得前辈知道,就算不知道,我也要告诉您。”

叶季安愣了一下,“情侣间有什么问题呀。”他把脸埋在梁逍锁骨上。

“我觉得这样是对前辈不负责任,弄得您里面都是,还要洗,也许还会发烧或者生病,”梁逍一下一下地摸他后背,给他顺气,“但我又确实觉得很开心。”

“那你说,为什么开心?”叶季安反手捉住他的腕子。

“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这样做,是和前辈一起,感觉像是把一个新的我交给前辈了,”梁逍努力表意清楚,又小心翼翼地解释,“就是,这种事我没有和前男友做过……听到这个前辈是会高兴还是生气?”

“当然是高兴!但是,我也要严肃地告诉你,这种时候最好不要提前任,春`宵一刻值千金……”叶季安捉着他的手,去摸两人仍然连在一起的地方。

“我是想说,我的意思是,”梁逍紧张了,少见地,他居然会语塞,他往往是中文水平不佳也绝不缺话的那种,“罗曼和您见面,一定说了一些刺激您的话,比如我们以前一起做过什么事情,他就是这种人,但现在这个样子,我只和前辈有过,以后,还会有更多的事情,是只有我们一起做过的。”

“所以我希望,前辈不要因为他的话难过,就算难过也不要闷在心里。我还希望……前辈要对我们有信心。”他又道。

叶季安张圆眼睛看着自己搭在梁逍身上的腿,怔了好一会儿,这些话,听在耳朵里,甚至让他忘了去注意屁股里渐渐充塞起来的硬度。他只是听着耳侧那副胸膛里的那颗心脏,它正在剧烈地跳,他闻见两个人的汗味,那种缠绵的味道,心里忽然就豁然开朗了,那天下午梁逍被同事围着,皱着眉的时候,听到的是什么,又是为什么立刻急匆匆找到自己的父亲,要来那样一个邀请,一封家书。

有些事,他不说,是因为不想把时间和气氛浪费在上面,让梁逍心烦,可他现在意识到,自己的心烦与否,对于梁逍来说同样重要。

“我想说的是,刚刚叫得,没说清楚,”叶季安压住自己的气喘吁吁,撑起上身,两膝夹紧梁逍的腰,笑盈盈地看下去,“我也爱你。”

梁逍回看着他,瞳仁似乎像猫科动物那样,有些放大。

“我也特别有信心,”叶季安又趴近了些,轻轻拨开那人濡湿在额头上的乌发,“虽然我觉得你是个小傻帽,我是个大傻帽。”

躺下就已经过了半夜两点,但次日清晨两人都没有赖床,梁逍说他老爹固定每天八点半开始吃早餐,他们就在八点一刻洗漱完毕,准时往楼下走。

昨晚的衬衫固然没法穿了,叶季安换了件薄毛衣,也许是有弹性的缘故,套在身上没那么松垮,梁逍则还是那身舒服的纯棉衣裳,揉揉眼睛打着哈欠,牵着叶季安的手腕,在楼梯上走得风风火火。

叶季安扯他袖口,“你觉得他到了吗?”

梁逍想了想,“我猜他已经上桌了,”他蹭蹭叶季安的指缝,又道,“在餐桌上玩拼图。”

叶季安被他这副笃定模样弄出了笑容,心跳得也稳了不少。印象中是把那个礼品袋放在了茶几上,难不成岳父瞧见了就拆开来玩?结果到了餐厅,他还真看到一人立在昨晚他们用餐的长桌前,花白短发中等身量,灰绸褂,黑长裤,优哉游哉背着一只手,正专注地对着桌面忙活着什么。

“爸,早上好啊。”梁逍抬高声量。

“呦呵,挺好,”董事长闻言回过身来,脸上眯着点淡淡的笑容,手心里还托着几块白色的小片,“我还想着你要跟以前那样赖到十点。”

梁逍耸肩,侧目往叶季安脸上瞧,神情颇有得意,那意思大概是“看我猜对了吧”,叶季安回以“你真棒”的眼神,又去跟董事长问好,“早上好。”

“哎,小叶快来坐。”董事长错了错身子,把那条沙发凳给他们俩让出来,自己则在桌头的那把高背椅上落座,“今儿吃西红柿鸡蛋打卤面,配凉拌莴笋和酸梅汁儿,”他把那几堆白色碎片往自己跟前揽了一把,“春天来了,清淡一下。”

叶季安瞧见他的成果,组装好的画框里面已经攒了一圈细小的白色,他这是已经把四条边都拼好了,也给余片做了分类。叶季安不禁佩服起这位发烧友的热情和专业性,都这么大岁数了,昨晚那么晚回,也不知道几点起的。

却听梁逍说:“我还是想喝阿华田。”

“来了来了!”胡妈端着两个托盘,颠着小碎步跑过来,三下五除二,一人面前就摆上了一碗汤面,汤汁红亮、面丝轻盈,闻起来也是酸香诱人。另一个托盘装的则是饮品,两杯酸梅汤用冰块水浸着杯体,还有一杯浅咖色热饮,它被递到梁逍跟前,“就知道你要喝这个!”胡妈笑嗔。

“谢谢您。”梁逍弯着眉眼,双手捧起来喝。

胡妈哼着小曲儿走了,不一会儿,又端来一盘切得像翡翠般透亮的莴笋薄片,蒜末盖了一小撮,叶季安尝了一口就发觉,这上面还浇了热油,是用花椒炒出味道的那种,怪不得一道没什么味的凉拌菜能把人弄得口舌生津。他觉得自己又学了一招。

“昨天下午团建怎么样啊?”董事长问。

“有点无聊,”梁逍咬断一筷子面条,咽下去才接着说,“但不是很累,后半段前辈还回来陪我走了。”

“幸好没什么雾霾,风也不是太大。”叶季安道。

“哈哈,你们总经理就是喜欢搞这些有的没的,”董事长擦了擦嘴角,把热毛巾随手往桌面上一丢,“说是你们这帮年轻人缺乏团队精神,得时不时把人心聚聚,大伙一块出出汗,”他抬眼看着两位年轻人,“你俩觉得有用吗?”

梁逍道:“没用。”

叶季安秉持着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说:“大家都没把心思放在走路上,因为不是自愿,觉得无意义,所以基本上都是心不在焉的,而且我觉得归属感的首要来源是成就感,一群人合伙干事,你出了力气,然后这个团体也确实做成了什么,你就会非常自主地觉得自己就是属于这儿,不需要别人提醒你喊口号。单纯是走路这种办法,对培养团队精神来说确实没什么用。”

董事长点了点头。

梁逍又道:“走路的时候聊的都是晚上去哪聚餐,靠这事吊着口气,到最后全部门只有我们两个没去。”

“那你俩是一块走的?就说有别的事?”董事长看向叶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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