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此,以至于我没去深究程均的话。“我真怕伤害了你!”和“过去的就让它成为过去。”
我一直保持着一种亢奋状态,躺在床上,神采熠熠的眼珠子咕噜咕噜的转。黑暗里,我翻来覆去覆去翻来,程均的告白来得太突然,简直是美梦一般的经历。
反正睡不着,干脆坐起来给陈钦打电话,他似乎是被我吵醒的,声音里添了几分慵懒:“小君?”
我笑嘻嘻的,宣布:“哥,我和程均在一起了。”
那边有片刻静默,然后嘟嘟嘟的提示音告诉我,陈钦挂了我的电话。大半个小时后,他又打过来,睡意全醒:“你没开玩笑?”
我如实的点点头,又想着他看不见,于是我说:“我不是开玩笑,我真的和程均在一起了,我们还住在一起。”
隔着电话我不知道陈钦的喜怒,他说:“你住在哪?明天我来c市。”
我又不傻,我当然知道他是因为我才来c市,让我惶恐不安的是我不知道他来的目的。他来抓我回去?还是来找程均麻烦?
陈钦要来我阻止不了,就算我不告诉他住址,他也自有办法出现在我面前。我只得老老实实的说了住址,又不放心的补上一句,“哥,你要对程均客气一点。”
这次那边不再迟疑,他果断掐断电话。而我是真的失眠了,一半兴奋一半焦虑,一半欣喜一半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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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里,炉上用小火熬着粥,发出咕哝咕哝冒泡的声音,而程均正在热牛奶。我顶着酸胀的眼睛走进去,他头也不抬,“快去洗漱。”
嗅着鼻凑近炉边,一股灼热的水汽扑在脸上,我敏捷的往后退了两步,深吸一口气,“好香啊!”
“这个天喝黄瓜粥最舒服了。”程均抽出空瞥了我一眼,说,“没睡好?你回房睡一个小时,粥还要熬一会儿才行。”
我捋了捋打了结的乱发,踟蹰着,不知道怎么开口。
程均见我站着不动,回过身好笑的瞧着我,“饿了?”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小心翼翼的说道:“我向我哥汇报了我们在一起的事,他要来。”
他只愣了愣,随即温温和和的笑:“来就来吧。”他把我往厨房外推,“乖,再去睡一会。”
我果真安安心心的睡过去,后来是被程均叫醒的,出去的时候桌上已经摆上了早餐,牛奶和粥,还有几碟可口的咸菜。我在桌边坐下,小口的嘬着粥,抿进嘴里,味道淡淡的,却十分爽口。我表扬他,“程均,粥很好喝。”
他宠溺的看着我,“那你多喝点,昨晚喝了些酒,用黄瓜粥压一压对胃好。”
心里暖烘烘的,突然想起了刘若英曾经唱过的:真的想寂寞的时候有个伴,日子在忙也有人一起吃早餐。我想幸福大抵就是这样吧,又简单又温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辈子几十年,在我们剩下的岁月里,我们的爱人,他会陪着享受所有的三百六十五个早餐,日复一日不厌其烦,这便是爱情!
可是程均,他会是陪我到老那个人吗?生命里充满着很多不可知的变数,它们很残忍,可以一点也不留情的剥夺我们的美好带走我们的爱人。比如孟姜女和范杞良,又比如许仙和白素贞。
我还记得读大学的时候常听见室友们老气横秋的说:“最初的爱情是轰轰烈烈的,经过时间的洗礼和沉淀,爱情十有八九变成亲情,这才是相濡以沫的实质。”我觉得她们说得都对,可是我不怕爱情变成亲情,甚至非常期待爱情变成亲情。因为其实亲情,是这个世界上最靠得住的感情,它会给我的爱情画地为牢。
我们经得起时间吗?能承受变数吗?我开始患得患失。
作者有话要说:陈君和程均,他们终于在一起了!
大家感觉如何?
☆、
真心假意,假意真心03
陈钦还没出现之前,整整一上午,我所有的神经系统都保持高度警戒状态。我竖起耳朵,做好充分的准备,只要门铃一响,我就赶在程均之前去开门,见招拆招。
我紧张,一如被家长发现早恋时的心情,我不怕怒斥,却怕被拆散。好不容易得来的程均,不能让陈钦吓跑,当年在机场他说过的,怕他旧话重提。而为了不让程均看出端倪,我佯装镇定,看着某台的牛气哄哄的综艺节目,笑得力不从心。
程均轻轻按住我抖动不停的右腿,这是我的坏习惯,我一紧张,就爱抖抖。他拿过我手中的遥控器减小了音量,抓起我的手握了握,“有我在,你别怕。”
我干巴巴的笑,指着屏幕里全程只用一句英文台词扮演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片段的逗比主持人们,“他们是猴子请来的逗兵吧?”
程均低低的叹了一声,他扳过我的身子,认认真真的说,“小君,你放心,我要和你在一起,虽然有一时冲动的成分,但同样意味着我做好了所有准备,包括面对你哥的反对、责骂、刁难。你不用担心,我不会退缩,我也不跑。”
我突然就想到,如果泥鳅听了这番话,她一定会在我脑门拍一掌,欢快的损我:“自信一点好不好哟?到嘴的鸭子还怕它飞了不成?”如果是傅祁,他一定会摇头晃脑的嚷嚷,“你俩合适点,在单身汉面前整这么肉麻兮兮的缺德不缺德?不行,我也得去找一姑娘来肉麻一番。”
思绪如同脱缰的野马,浮想联翩,不受控制。
程均眼里有温柔的光,细细碎碎的,像一颗一颗的宝石,明晃晃闪亮亮的映在我心底。我前一刻还焦躁的心情,因为他,淌了一涓清冽的泉水,凉悠悠的,冷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