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原宿主就上过当。
自己好像还有一个特殊技能傍身,那就是唱歌和弹吉他。
路过一家商店,通过镜子里的反光,仔细看了看自己的脸。
他的的确确长了一张吉他脸,而且很帅气,乍一看,竟有点莱昂纳多的那种西方美。
一通电话拨了过来。
“喂,老沈啊,我这块有个活,你接不接,两千块!”
电话那头是自己的老中介,人称外号大马猴,经常是给酒店拉活的。
给自己打电话,是因为狐狸酒吧的驻唱乐队缺一个备用主唱。
如果主唱有什么事的话,他就顶班上去。
但正常情况下主唱一般都会完整的把所有歌唱完。
这种活是最好干的了。
极大可能就是在酒店的晚上呆一宿,然后就把钱拿到手了。
踏马的,两千块这他妈是钱吗?那他妈是命呀!
这得足够自己买多少张胶卷?
老子去了!
此时的沈清手里紧巴巴的,兜里掏出来,最大的面值是二十块。
没有办法,赶快去附近一家理发店,让理发师随随便便剪了个头发。
反正脸好看,发型只是个陪衬。
又蹭了一点免费的发胶,便就赶快上阵了。
来到了狐狸酒吧,不知道喊了多少句借过,才看到了酒吧左边儿沙发上的大马猴。
“老沈快过来!”大马猴在沙发上唤了一声。
由于酒吧确实有点吵,而且大家都喝的有点嗨,两个人之间的交流完全靠吼。
沈清走了过去。
发现大马猴左拥右抱,个个都是很哇塞的小姑娘。
亲亲这个,摸摸那个,生活快哉快哉!
沈清也想到了上一辈子的自己何等的辉煌,何等的风光。
现如今要为了两千块钱,给别人鞍前马后,真是虎落平阳变helloKitty了。
“老沈一有这活,我可立马就想到你了。”
大马猴和他是一个学校的,是音乐系的出身。
身子很瘦,个子很高,长着一张马脸,人送外号细狗。
之所以和沈清一个学校,是靠他富二代的老爹,好不容易托关系送进来的。
“活接过挺多次了,门你也清,你就去后台那块儿等着吧。”
沈清点了点头,便向酒吧的后台走了过去,只是在临走之前,眼睛在大马猴身边美女胸前那团白花花上留了几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