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踩在音箱上,对着麦克风,压住嗓子,爆发出了极具压迫力的嘶吼。
那嗓音太让人惊艳了!
观众们终于消停,确切地说,他们全被震住了,大脑一片空白。
接下来的一切,又一次进入到行星乐队习惯的节奏之中。
詹姆斯在舞台上兴奋地奔跑,用尽全身的力气唱出每一句台词,那充满了力量感的歌声,带着一种少年的锐气和咄咄逼人的攻击性,他狂热地挥舞手臂,摆动身体,用最大限度去煽动观众们的情绪。
这才是好的摇滚明星,他们不止让自己疯狂,还能带动别人一起疯狂。
场面很快就变得狂野热烈了起来。
那变化之快,简直让人惊叹!
观众永远是健忘的。
只要表演得足够精彩,立刻就能让他们遗忘之前的狗屎,全情地投入到对音乐的享受中。
现在,昨晚上那个该死的黑发蓝眼吉他手也不会让他们看了心烦了,反而透着惊人的帅气。
兰斯又一次安静地站在了舞台一侧,恢复了以往的高冷形象。
他漫不经心地叼着烟,手指自然地划过琴弦,身体从容地随着音乐摆动。可手下滑出近乎爆裂的吉他音,偏偏却搭配着他随性潇洒的姿态,顿时出现了极为强烈的反差感。
这时,歌曲唱到了中间环节……
詹姆斯下意识地将目光转向他。
兰斯同时也望向了他。
于是,那种在音乐中独有的默契又一次神奇的出现了。
他们对视着,有一种“全世界都只有彼此两人”的错觉。
只一个眼色,兰斯就知道詹姆斯想做什么。
于是,吉他的尖啸音猛地插入。
同时,他一边手下不停地弹奏,一边慢慢地朝着对方走过去。
金发的主唱笑容灿烂,非常热情地伸出手,用手臂紧紧地揽住黑发吉他手的肩膀,再次信任地把身子全都倚靠在了对方的肩膀上。
他上扬着头,金发汗湿地黏在额角边,脸颊因为剧烈的跑动而有些潮红,麦克风被高高举起,用尽力气,猛地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低哑地喊叫:“啊————!!!”
“从那天开始,一切都不一样了。”
海边男孩组合的主唱加尼特后来回忆这次巡演时说。
他说这话时的表情特别复杂:“行星乐队的那几个成员全是怪物,尤其是主唱。你听过那个金发主唱的唱法了吗?他中间嘶吼的那个‘啊——’的长音,我光是在旁边听,都觉得嗓子异常难受,他怎么唱出来的?感觉还轻轻松松、驾驭自如的样子?明明一个单音节,竟然能唱得跌宕起伏、千回百转,让人心弦颤动……真他妈的见鬼了!上帝造人也太不公平了!”
——可这还不是最可怕。
——最可怕的是他们的表演!
——有一种特别的魅力,怎么说呢?就是竭尽全力的感觉。你们懂吗?不是说别人不尽力,而是他们更疯狂!
——他们的每一次表演都激烈地像是要把心脏从胸腔中一把掏出来,然后,亲手捧着给观众们看!
——你们能想象嘛?倾尽一切!倾尽一切!
——拜托,哥们,那只是一场普通的表演啊,观众也就才几百人。
——我不是说要应付观众,可真的有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吗?
这当然——是他妈的——有必要的!
如果不这样做,怎么能抢尽所有人、尤其是某个贱人的风头呢?
那一天,依然是二十分钟的表演时间。
詹姆斯一共只唱了四首歌,中间体贴地给自家吉他手留出了专门用来炫技、很长很长的吉他lo时间,来帮他一雪昨晚独奏时,险些被观众赶下舞台的耻辱。
兰斯对此表现得满不在乎。
但他心里应该是挺爽的。所以,之后的lo弹得荡气回肠,与自家主唱对视的时候,那双蓝眼睛里也仿佛有着无尽的温柔和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