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稍微假装犹豫一下后,立刻就果断地同意了。
詹姆斯欢呼一声。
不过,这次出门,他们总算有点儿常识了。一个个都裹了围巾,戴了墨镜和帽子,很低调地从酒店走了出去。
这个时期,红军利物浦还是足球界的真正霸主。
讨厌的苏格兰人弗格森刚刚才接掌曼联帅印没多久,前几年甚至被自己俱乐部的球迷叫嚣下课。
可以想象,如果不是前有海瑟尔惨案导致俱乐部被禁止参加欧洲赛事足足七年之久,后又有狗屎的希尔斯堡惨案拖后腿……詹姆斯无比坚信,凭红军利物浦的实力,绝对能横扫整个欧洲。
但有着十年后记忆的他,也郁闷地知道一个事实……
马上!
曼联就他妈的要彻底抖起来了!
好在这会儿曼联还没彻底起来呢。
所以,过来看未来死敌输球绝对是很爽的一件事。
至于以后?
大不了不看了!
别嫌他心怀不良。
实在是足球的世界里,根本没有什么你好我好他好大家好的说法!
只要是利物浦球迷,那就必须牢牢地记住一件事:仇恨曼联的一切!
恨他的球员!
恨他的教练!
恨他的球迷!
恨他的吉祥物……什么丑逼玩意儿啊!
呸!
于是,当詹姆斯刚站到kop看台的红色海洋中时……
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振臂高呼:“干他娘的曼联!利物浦万岁——!!!”
他那个嗓门实在太亮了。
周围的利物浦球迷顿时哈哈大笑起来,激动地跟着他一起喊了起来:“干他娘的曼联!干他娘的曼联!利物浦万岁!!”
没来过现场看球的人,永远不知道那气氛有多疯狂。
比赛还没开始,两边球迷已经开始炒热了气氛,空气中都弥漫着名为狂热的因子。
然后,詹姆斯就彻底地high了。
他完全把自家三个队友扔到脑后,全身心地投入到利物浦狂热球迷群体中,和一群以前根本不认识、各种年龄、阶层都有的球迷们勾肩搭背,带头一起高唱队歌《你永远不会独行》(youllneverwalkalone),大声给自家球员鼓劲儿加油,同时,还要时不时朝着曼联那头发出种种嘘声、嘲笑和疯狂地唾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