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车夫那里要来的馒头和肉干其实早算吃过晚饭了,她也早饱了,不过她就是天赋异禀,吃完之后还能再吃。而之所以专程赶着过来吃晚饭,就算撑死也要把他的那碗吃光,是因为她之前从外面进来的时候发现锅里已经没有粥了,看着他挨饿,心里就一阵阵舒坦。吃过晚饭之后,她并没有一如往常径直回到马车上去,而是待在帐中。下定了决心,今天晚上他拿出什么来,她就吃什么。被欺负得那么惨,真当她没有办法吗?总体来说,她丁大小姐擅长各种吃喝玩乐,而这当中优中选优,莫过于吃。摩拳擦掌难掩兴奋,也是该她一展所长的时候了!他比她想象中更沉得住气,别说吃东西,茶也没多喝一口,忙着处理那些堆积如山的书函。一看就是两个时辰。她双腿又酸又胀,眼皮直打架,强打起精神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丝毫倦意,还在看书。打了个小盹儿再睁开眼,火盆烧着,油灯亮着,人却不见了,她嗤笑一声,大概肚子饿了找东西吃去了。掀开帘子,四野茫茫,也不见踪影,她牵起嘴角,切!走得还挺远,指不定到前面哪个镇子里喝酒去了。她盯着他的床榻。比起这帐篷,马车上实在又冷又憋屈,既然没人,她躺一下下总是可以的吧?刚躺下去就坐了起来。都忘了这床还是自己铺的,身下没有一床褥子,只铺了一张床单人就直接睡在木板上,上面的被子硬邦邦,完全不贴人,就像盖了个草席。这还没死呢!就享受这种草席裹尸的待遇!她摇着头将他的被褥拉回原位,无比嫌弃。还不如回马车上去呢!掀开帘子。他就站在外头,她站在里头,面对面,距离不到一寸,她甚至可以听到他强而有力的心跳声。她猛地吓了一跳,打了个嗝。他没穿上衣,光着膀子,裤子系在腰上,露出结实的胸膛。看来不是喝酒去了,是到湖边沐浴去了。他推开她。丁思若向后趔趄了两步,险些摔倒。“好狗不挡道。”他说完套上衣裳,坐了回去,头也不抬拿出那些文卷看了起来。“奴婢告退。”她有气无力地冲他行礼。他没吭声,她就直接起来了,打了个哈欠甩甩手走了。“喂!”他喊。她只当没听到,反正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可以叫喂!刚走了几步,他已经站在她前面了。这人,飞过来的吗?她及时刹住车,挤出一脸假笑:“王爷还有何吩咐?”“本王刚刚叫你,你没听到吗?”他颦眉盯着她。“奴婢该死!实在是没听到您的叫奴婢的名字?”她弯着腰,向后退了两步。说起名字,他倒真把这茬给忘了,这位丁大小姐在京中可真是闻名遐迩,没领教过的,都以为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家闺秀,书画双绝的才情女子,直到如今还有人提起,叫丁思若,目标实在太大。“你叫什么来着?”他瞥了她一眼,“我不太想得起来了。”她朗声提醒他道:“奴婢高丁氏思若。”为了凸显他强抢民女的恶劣性质,她刻意强调了“高丁氏”三个字,她话音刚落,远处的篝火旁的人就转头往这边看,也许是见了乐风,立刻都装作没看到,又把头给转回去了。“啊,原来是个倭国人。”他点了点头,一本正经地说,“既来了中原,就改个中原名字吧!”“什么?”她盯着他,这是要玩儿什么花样!“从今往后,你就叫胭脂吧。”他扫了她一眼,笑得格外开朗,露出一拍整齐的白牙。她有匹马叫纤离,有条狗叫五月,这位大爷居然管她叫胭脂。取得出这么恶俗的名字,可见这几年没少到勾栏妓馆儿里花银子。“谢王爷赐名。”反正喊出来丢脸的也是取名字的人,她无所谓,用手指了指马车,抬头逢迎道,“王爷不愧读过一车的书,好文采!”看着她大摇大摆地走开,乐风万箭穿心,这就是丁思若,一个嬉笑怒骂全不走心的女人,一个说谎像吃饭一样平常的女人,已经到了这步田地,还死不悔改!一个女人跟着他们一群男人,她怎么就完全不惧?都闻大漠之中民风开放,她是要经历多少才能对这种事也处之泰然?在马车上也能睡得如此安稳?想到这里,他就恨得牙痒痒。他乐风不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多少过往都可付诸笑谈,但丁思若这个结,解不开,唯有死磕,若早知道她身处丘城,他早来了。丁思若躺在马车上,锁好了门,掰着手指算,再过两天入了京,她就可以想办法自救,总不能真一辈子当他的胭脂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