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好喜欢他。好想要他。
“我为什么要帮你?”
僻静的操场一角,林笙靠在单杠上,视线望着远处的篮球场。虽然猜到他可能不会轻易帮我,但被这么直白的反问多少还是让我有些意外。
一阵难堪涌上心头,面皮都在发烫。他说得对,他的确没什么理由一定要帮我的。不过是死了一只无主的流浪狗,凶手还是群不满十八的小混混。这样的事一年不知道要发生多少起,对于新闻报道来说,内容未免太过贫乏,没有爆点。
想明白了,我也不打算继续求他:“抱歉,是我强人所难了,就当我没有提过……”
“帮你也不是不行。”林笙忽然改口。
我脚步一顿,诧异地看向他。
他收回放在远处的视线,与我对视,道:“但我有个要求。”
这世道,要求别人给你办事,总不可能白白给办的。兆丰如此,林笙也是如此,我倒是没有太惊讶,或者说这才是人之常情。
“只要我能做到的,你尽管说。”
林笙笑笑,过来勾住我的肩膀,道:“帮你可以,但我们约好了,这件事里不能出现你。”
对于他故作亲昵的姿态,我有些别扭,正要不动声色挣脱他的桎梏,就听到了他说的话。
我不由怔了怔:“不能……出现我?”
“对,不能出现你。”林笙捏捏我的肩膀,语气一派和善道,“你的功劳要全都归我。不然我辛辛苦苦为你做嫁衣,不是也太亏了吗?”
原来是这个意思。
这种事能有什么功劳,难道他还要靠这个评三好学生吗?
我本来就不是为了从中得到什么才去追查这件事的,不过是想还小黑一个公道,想给冉青庄一个安慰,想用非暴力的手段了结这件事。能不能在这当中拥有姓名,我无所谓。
“好,一言为定。”我几乎没有犹豫便答应下来。
林笙见我答应,进一步扩充他的条件:“这事你不能告诉任何人,包括冉青庄。”
听到冉青庄的名字,我眼尾条件反射似的**了下。
“这件事我找了南职的人帮我调查,他也是知道的。”
林笙挑了挑眉,似乎觉得麻烦:“那就除了他,别再让别人知道。你能做到我就帮你,不能做到就另请高明吧。”
我能找的也只有他了,哪里还有第二个选择?但凡有第二个选择,哪怕次一点的,我都不会来找他。
“我明白了。我不会再让别人知道的,包括冉青庄。”
林笙满意地拍了拍我的肩,留下一句“交给我吧”便往篮球场跑去。
远远看到他似乎是与人迎面击了击掌,换了场上的一个人下来。篮球场上都是他们班的人,看不清楚是不是有冉青庄,但有个身影异常高大,跳得也很高,看着像是。
我站在原地看了许久,直到上课铃响起,这才缓步往教室走去。
当晚我就写了封三千字的长邮件,将来龙去脉全都写明,并附上兆丰好不容易找到的没有经过剪辑的完整露脸视频,发到了林笙的邮箱。
林笙没有回复我,但几天后,《博城都市报》便将南职几人虐狗的事做了详细地刊载。其中还加了不少匿名学生abcd的证词,证明以高伟带头的那几人平日里就是欺男霸女的存在。老师懒得管他们,家长更是直接放任自流,他们整日混日子,敲诈、霸凌、打架斗殴,俨然就是个黑恶小团体。
【许多变态杀手也是如此,起初只是虐待动物,发现没有人管,他们就逐渐开始嚣张起来。越是嚣张,便越没人管,如此恶性循环下来,就使得他们的行为一次次升级,逐渐朝犯罪发展。】
文章大部分用的都是我的稿子,只是加入了更多“残忍”、“血腥”、“变态”、“罪犯”等等这样的词汇,刺激人的眼球。
最后的主题,从虐狗又拔高到现代教育上,质问社会到底怎么了,为何会培养出这样一个又一个的潜在犯罪者。
《博城都市报》虽然只是地方报纸,但创刊已有四十多年,在博城人心中地位非凡,具有深远的社会影响力。
报道一出,虽说没到登上晚间新闻,掀起全民热议的程度,在我们当地却也造成不小的讨论度。
“听说了吗?虐狗的找着了,是南职的学生。”
午间休息,我翻开练习册,笔尖落在纸上,听到身后的交谈声,不自觉停下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