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六点十分。
黎枝小声叫醒睡梦中的江岚:“江岚,醒一醒。”
江岚被黎枝叫醒之前,还在做梦。
梦里的她,完全被一群温柔美丽的姐姐给包围了。
那些姐姐眸含秋水,眼神柔和,声音也柔得跟水一样。
不仅对她轻轻地笑,而且还一个劲儿地问:“你真的不喜欢我们吗?”
真的,姐姐。
其实我不是对温柔小意的你们无感,但姐姐你是知道我的,我是个有原则的人。
我的原则就是——即使死了,魂魄归西,躺进棺材里,也要以僵尸形态从棺材底部坐起,奋力发出腐朽的声音:
我永远喜欢清冷美人!
梦里的她格外不识好歹,如是说。
等到从寄宿制学校醒来,江岚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不识好歹。
高中这个蛮荒之地,没有温柔姐姐,更没有清冷美人。
只有清晨六点昏暗的天空,以及焊死在床板上的四肢。
直到站在洗漱台上刷牙,江岚仍希望自己即是耶稣本稣,能够永久钉死在床上的那种。
黎枝看着眼睛困得睁不开的江岚,“江岚,其实你可以再睡一会的。七点才开始上早自习,你不用让我六点十分就喊醒你。”
江岚强行撑开眼皮,笑笑:“没事,我爱学习——”才怪。
她爱谁都不可能爱学习。
没有哪个高中生,是自愿对学习产生爱意的。
她同桌除外。
江岚突发奇想的早起,其实源自于秦思梦带给她的灵感。
虽然今时今日,江岚依然对那一句“我感觉宁羡好像也有点喜欢你”持怀疑态度。
——毕竟,像宁羡这么优秀且自律的人,怎么可能会喜欢上她这种咸鱼呢?
但是不得不说,一想到真的可能有那么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概率。
江岚那颗自诩此生只爱姐的心,就开始动摇了。
尤其是在宁羡说出,她从一开始就知道,那支涂卡笔是自己要借的之后。
跟宁羡朝夕相处了这么久,江岚大概也清楚她同桌是什么样的人。
宁羡一心向学,看同班同学尚且像看死人,更别说管外班的闲事,乐于助人到把铅笔借给一个根本不认识的陌生校友了。
可是宁羡却说,她一开始就知道,要借铅笔的是自己。
从一开始就知道……
这说明了什么!?
嗯,其实江岚也不知道,这件事到底能够说明什么。
往大里说,是事出反常必有妖。往小里说,就是她因为一支2b铅笔而想入非非变成了2b。
江岚现在可以确定了,在某些事情上,自己是真的有点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