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老伯走过去,于是李安然看到了一个令他瞠目结舌的场景。只见洪老伯三下五除二,仅仅两分多钟,就把桌子上的几把枪拆了个精光,一堆零件摊在桌子上。
根子抱着几个纸盒子进来,看到屋里的场景似乎早就见怪不怪,将盒子往桌子上一放,“一千发步枪子弹,一千发手枪子弹,打光了再来领。”
李安然没搞懂,这特么是子弹啊,这么随意的吗?“根子哥,这么多子弹……万一人家问起来怎么办?”
“谁问?打完了我写个报告上去,你叔批一下就好了。我们京师三万多民兵,都归你叔指挥。”
李安然一头雾水,“民兵不是应该归武装部管的吗?”
“武装部那群煞笔,见到你叔还不是一个个立正的份?”
“啊?为啥?”
根子一副奇怪的表情,“你叔是东北军区军王,是军区唯一活着的一等功。武装部有一个算一个,有哪个敢扎刺的?”
李安然听懵了,他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叔叔居然是兵王,居然还是一等功获得者。南方正在打仗,所以一等功还是有可能活着拿到的,叔叔凭什么?对了,难道是对大白熊那一场战争?
洪老伯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已经重新把枪组合好了,“根子,枪保养得不错。”
根子一咧嘴,露出八颗大门牙,“别看我退伍那么些年了,基本功还是在的。”
“你过来。”洪老伯朝李安然招手,“我拆一遍,再组合一遍,你试试看。”
李安然依言过去,认真看着洪老伯拆解枪支,只是一遍,他就看懂了。接着在洪老伯的监督下,他开始自行拆解起来。
“要想打好枪,首先就要熟悉枪,要熟悉到它与你是一体。从今天开始,不要让枪离开你的身体,睡觉也要抱着。”在洪老伯的唠叨下,李安然开始一遍又一遍重复着拆解和组装的动作。
一个小时后,洪老伯和根子的眼睛里面都露出惊讶的眼神,根子忍不住问,“小子,你以前玩过枪?”
“没有,第一次摸枪。”
李安然在前世有三大爱好,第一是野营越野。在德国工作时候曾经参加过几届UTMB比赛,也就是环勃朗峰越野挑战赛,最好成绩拿到过季军。后来在训练中意外受伤,他才结束了这项运动。
第二便是实弹射击。可以这么说,男人对射击的喜好是不可理喻的。在阿美攻读博士期间,他加入了当地的一家射击俱乐部,在里面接受过严格训练,并且参加过USPSA实用射击比赛,虽然成绩没有到顶尖程度,也还算不错的。
第三便是好色……各种肤色都有接触,男人本色,加上多金,所以……可以理解的对吧。
洪老伯看到李安然在很短时间里面就对手里的枪械有了高度熟悉感,心里其实是非常震撼的。他本能怀疑这小子是个枪械高手,但是想到他一开始的生涩,他的怀疑又动摇了。可能比较合理的解释,那就是这小子是个妖孽级别的天才。
李安然其实不太喜欢手里的这把五四式手枪,威力足够,带来的副作用就是后坐力太大,连续击发时候第二枪的精度根本没有办法保证。他接受的射击理念是第一发只要击中,第二发要保证精度,与现在的理念相去甚远。
他最喜欢的还是格洛克17型手枪,重量轻,精度高,只要做些许适配性修改,就能达到人枪合一的状态。
至于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李安然出于好奇曾经打过几次,只能说有过体验,谈不上熟悉。这把枪的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少,作为龙国第一款自行模仿开发并且大批量装备的武器来说,只能算可以,远远谈不上优秀。
前世他最喜欢用HK416,也试过龙国最新型步枪QBZ191,不管哪一款对比手里的这把五六式……只能说时代进步得真快。
“带上子弹去靶场打几枪试试看。”洪老伯停止了李安然拆解组装的训练。
根子的好奇心被勾引了起来,主动要求帮着拿子弹,要去靶场看李安然射击。洪老伯也没有反对,于是三人上了车,出村后没多远,就看到一个小土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