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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姓花?」
「是的。我叫花灵。」
「真的姓花?花朵的花?」
「我叫花灵。就姓花朵的那个花。有什么问题吗?」要问几次啊!这人。
「很好。这个姓很好。」他笑了。
对她来说,生活在哪里并没有什么不同。
她还是继续过她的日子,只要这种慵懒自我的生活没有被强迫改变,她都能适应良好。她自知脑筋不好,所以也就不常费事去做那些伤脑筋的辛——干嘛呢?横竖事情也不会因为伤脑筋而有所转变,就别烦了吧!
反正——
她从来就不是个胸怀大志的女人。
她从来就能随遇而安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她从来就不觉得自己这样生活有什么错。
好逸恶劳、喜甘厌苦,加上在这里又没本事给自己找活计营生。所以,她没有挣扎太久的,就同意了他这个「邪恶」的要求。
说是邪恶,当真是不为过的,不能因为她没有表现出如丧考妣的神情,就认为这个合约很圣洁正直是吧?
总而言之,一个有钱得要命、且刚好想干坏事的男人,与一个美丽得要命、同时又孤苦无依的女人,面对面坐在一起谈的交易,当然不会是「妳的皮肤怎么保养」或「你如何成为大富翁」这一类五四三又没营养的话题。
事实上,这个男人是相当开门见山的,他就直说了——
「一处宅子,配置十名佣仆,每月一百莲银月例。如何?」
老实说,她不知道一百莲银换算成台币是怎样的兑法,所以她想了一下,补了一个但书:
「如果不够用,还可以再向你要吧?」
男子眼中似乎闪过些什么,但脸色没有变动半点,点头。
「允妳。」
「那还等什么?」她马上拿出一枝笔,对着他手上的合约书虎视眈眈。
男子顿了一下,带着些许疑惑问:
「妳不问我打算留妳多久吗?」
「多久?」她不以为会很久。搞不好不用等到她又老又丑就会被赶出去了,年吧,她猜。
「……时间到了,我自会告诉妳。」像是被她的吊儿啷当给激怒,所以回答得不客气。
既是如此,还问?!
接过他递过来的合约,大笔一挥,画押,成交。
他收回合约,交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