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评论完就收到了良母的回复:你懂的呀。(微笑表情)某良姓少年懊悔地叹声气:自取其辱。良曦和忿忿不平了几分钟,直到表哥的消息再次发过来。——往生酒吧,过来吧。——从你刚才拍照的窗口往外看,灯光最炫的那条街里有一片蓝色的。良曦和看完消息下意识朝着窗外看上一眼,真的看到远处某建筑楼顶打着幽蓝色的激光束直冲夜锦。那就是本区最有名的往生酒吧?怪不得良工不怎么回来住,原来这片是酒吧夜店一条街,爸在这给哥买房,到底是有多想让他融进都市夜生活?少年觉得有些疲惫,朝着沙发里又靠了靠,手上打字回复过去。——得了吧,今天累了。——喝酒不积极,思想有问题。赶紧出来,你明天又不上课。我俩都快到了,在往生里面等你。“……”他的这个表哥啊,别的不说,吃喝玩乐这种事绝对是一流,而且是爸妈都勒令不让一起玩的那种。就这么一会时间,已经把他安排地明明白白了。抬腕看了眼时间,十一点半,反正这会也睡不着,去喝点东西助眠也好。手上打字回复了个ok,就地起身套上衬衫黑裤,披了外套。在镜子前随手抓了两把还没干透的头发,刘海儿贴在前额上,并没有阻挡了少年的帅气和意气风发。抓着手机和钥匙就出了家门。从窗口看着不大远的距离,也弯弯绕绕走了三十几分钟。八月末的夜风还是有些凉的,黑衬衫领口灌进丝丝冷意,少年下意识把外套拉高了一些。酒吧是声色犬马之地,大抵风格都逃不去灯红酒绿,繁弦急管。而往生更不单单是酒吧,而是清吧夜店ktv的三合体,它之所以有名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驻唱乐团和调酒师。尤其是开在这样容易让人迷失自己的超级都市里,客人林林总总,抱着不同的想法和心情来这里纵情享乐,纸醉金迷。这个时间正是店里最热闹的时候,良曦和越过吵杂的公共舞池迈上二楼,表哥和舍友都已经点好了酒坐在高台了。“就这么几步路,你走得就不能再慢了。”表哥颦眉不满地嚷嚷。在他身旁有一个长相斯文的室友,良曦和对初次见面或者不熟悉的人都不会表现得很熟络,只是微微点头示意便过。“我没迷路就不错了。”少年搭坐在高台椅上,一边对服务生道:“内格罗尼,谢谢。”吧台内的酒架上摆着各样酒瓶,在变幻的灯光下折射出神秘又诱人的颜色。调酒师们的手法绚烂异常,摇酒器在他们掌间温驯而跳脱,在灯光下注视久了,会让人有些眩晕又莫名兴奋。良曦和盯着吧台一角折映着的金色光芒出神,直到中央舞台上换了主唱才被吸引了注意力。“往生的驻唱歌手都很有吸引力,不过这个我好像没听过。”表哥用一种常客的口吻表达了观点,实际上这个酒吧他一个星期最少来三次,他都没见过的驻唱那就是真的很少出场了。即便舞台灯光打得昏暗,也可以看出刚刚上台的歌手十分年轻。大概一米八多点的身高,穿着件松垮的黑色薄衫,身材看起来很瘦,一条青色牛仔裤勾勒出腿部细长的线条。他坐下微调了下话筒的位置,一束白光刚好打在他的颌线,虽然看不清整张脸,但略清瘦的下颌,和色淡如水的唇,让整个人都显清冷。他要唱的歌是bressanone,乐队起调就可以听出来,但他开口的第一句就让人意外着迷。“hereistandbressanone”少年和缓的声音与意料中的基调并不相同,仿佛一个娓娓道来的故事开端。“withthestarsupthesky”“aretheyshgoverbrenner”“andupontheotherside”……一词一句,每一个颤音,孤独又性感。或许对于深夜酒吧里的失意散客而言,应景进了骨子里,刹那间的舞台变成如同歌词一般密布着星光的苍穹,让人心潮翻涌,不能自抑。歌至高|潮时,少年音色并没有原曲的震撼感,却也很有味道,似乎能勾起回忆,让听客想起记忆中封存的某个人。“没骗你吧,这儿的驻唱和酒都不错。”表哥朝着身边的人挑了挑眉,示意他这一趟来得并不亏。“天生的嗓音确实很吸引人。”良曦和的评价,客观又主观,唱得确实不错,外形比歌声本身更瞩目也是真的。直到把整首歌听完,他才抬手把酒杯凑到嘴边饮了一口。只一首唱完,年轻歌手就下了台隐匿到一片灰色的阴影中去了,酒吧的背景歌调逐渐热烈,中央舞台也升高起来,午夜场就此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