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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朗看我不动开始不耐烦,我忍着心痛,扬手给了他一巴掌:
「你这个疯子!」
「你偷拿女儿的救命钱不够,现在连房子也要卖掉是不是?」
「你知不知道我们房贷都还没还完!我告诉你,我今天不可能签字的!」
赵明朗被我扇一巴掌,显然懵了,骂了句脏话,一脚踹在我的心窝上。
「臭娘们就是啰嗦。」
他嫌在外人面前丢了面子,扯着我的头发在耳边低声威胁:「你到底签不签,信不信我当着你们公司人的面把你给做了!」
头皮撕扯,是直低心尖的痛。
我看着面前如恶魔一般的男人,感到无比陌生。
这栋房子是还没结婚就买了。
当初我们大学刚毕业,恩爱甜蜜,一起规划未来生活。
那时候我们就像两夫妻一般省吃俭用,把每个月的工资都拿出来存着。
等首付交房的时候,赵明朗在房产证上只填了我一个人的名字。
我笑他:「你不怕我背着你把房子卖了然后卷钱跑啊?」
他用手刮了刮我的鼻子:「那我也没办法呀,自己找的媳妇儿,只能宠着呗!」
……
昔日甜蜜仿若泡影。
我深刻地认识到,时间确实是能够彻底改变一个人的。
或者,与其说改变,不如说是随着时间,他的本性才慢慢暴露出来。
「快点!老子没工夫跟你墨迹!」赵明朗抓着我的手,强制我按了手印,又催促我签字。
我咬牙切齿:「赵明朗,你今天做这样的事,你别后悔。」
我想通了一般,签下名字。
几个中介松了一口气,拿着文件说:「得,朗哥,晚上就给你钱打过去。」然后一行人走了。
留下我和赵明朗。
他掏出一根烟来抽:「你开什么玩笑,我怎么会后悔,你懂足球吗?那是我毕生的信仰!」
「我昨天已经见到他了,我还要去看他踢球。现在球票已经买不着,不过没关系,我早就找好黄牛了,八万块钱,A区前排票!」
「这辈子值了!能够近距离看到我偶像踢球!你要理解我,不然我干嘛要卖掉房子。」
「那房子也是住,住着又不会生出什么花儿来,还不如让我圆梦呢!」
我被他气笑了。
「赵明朗,以前我一时上头喜欢男明星的时候,你不是还说什么追星人都是傻X吗?」
「怎么,现在自己也成傻X了?」
他瞪我一眼:「草!别把老子偶像和你们饭圈那些奶油小生相提并论,恶心人!」
他做出崇拜的姿态:「我喜欢足球十几年,喜欢我偶像也十几年,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那是信仰所在,那是精神所在!」
精神?
我笑着怼他:「我看你像个神经,赵明朗!对一个男人想入非非,你怕不是想嫁给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