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想,樊伉就更不想回去了。
再说马场从无到有,好不容易有了几百匹好马,他也有点舍不得。
然而吕雉有旨,再不想也要抽空回一趟长安。
出京四年,好不容易回京一次,再加上新帝大婚,自然不能两手空空,樊伉去马厩挑了几匹模样标致的小公马,再带上些好皮子就算是礼物了,反正别的奢侈之物回京后再备也不迟。
带过来的几匹小公马,路上就被樊哙以眼神暗示要过去了一匹,剩下的几匹小公马,表兄皇帝大舅吕泽二舅吕释之外加他阿母一人一匹,刚刚好。
至于其他的人,估计还得再等几年他手头的马儿多了起来后才能相送。
樊哙对于儿子的孝心很是满意,满意的同时又有些心虚。
得了儿子孝敬的礼物,他这个做阿翁的却没什么好东西回礼给儿子。
钱财吧听细君讲儿子一个人挣的比他们夫妻俩还多,奇珍异宝吧好像儿子也不稀罕,他可是连比宝石还闪亮的玻璃都能造出来的人,爵位吧儿子不到十三岁就已经自己挣得了爵位,还是只比他小一等的第十九等关内侯。
好像钱财地位儿子都不需要依靠他,樊哙骄傲的同时又有些心虚。
从来不知道后辈太能干也是一种压力,衬得他这个做阿翁太无能。
就在樊哙心虚纠结中,长安城到了。
时隔四年,长安城还是老样子,破旧的称不上多辉煌的宫殿,宽阔的马路倒是因为建成水泥路的缘故,看上去状态比那些宫室还要气派,因着陛下大婚的缘故,城中来来往往的客商贵族比往日多了许多,为这座新的京城增添了不少人气。
兴平侯是长安城的名人,至少四年前长安城有头有脸的人物都认识他,或者说认识他家的阿秃。
那只无毛的怪皮凶兽。
这回当樊伉的车队刚进入安门大街,就有人认出了他。
“这是兴平侯回来了吧?”
“可不是,看那几匹马儿,可见兴平侯这几年在汶山养马是真的,还养的不错。”
“兴平侯要做的事可曾有做不好的?”
“那倒是。”
“兴平侯的马养得如此神骏,就是不知一匹所费几何,若是可能,某倒是想向兴平侯求一匹。”
“歇着罢!长安城这么多贵族,哪儿轮得到我们这等小兵。”
“倒也是。”
那些商贾之流眼冒精光,却连议论都不敢。
一介商人也敢向兴平侯开口买马?也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