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对于老村长当年力排众议,把叶秋带回来的举动,他们除了佩服,也只剩佩服了。
他哪是请回来一尊懒菩萨,分明是金娃娃!
叶秋坐在屋里,一面做着针线,一面听着外头对她几乎一边倒的赞美之辞,颇为得意的翘起了嘴角。
不怪乡亲们太现实?
绝不。
无论何时何地,人都得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才会赢得地位和尊重。
她用她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的能力,为什么不能接受别人羡慕妒忌恨?
咝!
得意太过,不小心扎手指头了。吮去小血珠,叶秋接着专心缝手上的一件棉布肚兜。
这是她昨天在镇上买的,现在要在里面加两个棉片内垫,再略作修整,就比光穿肚兜舒服多了。
这种烦恼,没奶过孩子的不会明了。叶秋每回想起,都觉得她将来得多要点养老金,否则就亏大了。
才记挂起那小东西,他倒是心有灵犀般,唰地一下撩开门帘跑进来了,“娘,娘,要喝水!”
小人儿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六七岁的男孩子,同样满头大汗,绯红的脸,咧嘴傻笑。
叶秋淡定的把肚兜迅速塞进针线筐里,起身给两个孩子各倒了一碗水,“小天哥哥带你上哪儿玩了?”
“我们去坐车了!”朱孝天,没错,就是跟某个如花美男同名的山里小孩,抬袖抹一把汗污的小脸,抢着跟叶秋汇报。
虽然叶秋表面总是清清淡淡,可村里的孩子们却都最喜欢她。
孩子不懂事,却本能的知道,这个婶婶跟他们全村人都是不一样的。能跟她说上几回话,可是回头显摆的重要资本,务必好好表现。
“刚才是,是连升哥哥赶的车。看他能走得稳了,富大爷才让我和地瓜上去坐一会儿。我一路都抱着地瓜,没撒手,一点没摔着。不象连升哥哥,之前不是把车赶到沟里,就是跌下车来。嘿嘿。”
听他说得热闹,叶秋眼中也有了两分笑意。
给村里的马车是三辆马车中最好的一辆,原本叶秋有些舍不得,可朱长富却比她想得通透。
那匹大公马虽好,却性子太烈,就算留下,他们一家老的老,小的小,没人控得住。不如送出去做人情,留下那两匹温驯的母马。日后若配种,生下小马驹来,他们还可多赚一道钱。
如今看来,还是老人家有见识。